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法集资到哪里举报,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由于非法集资而受到损害的现象是比较多的,在遭受非法集资的侵害之后,受害人会想举报对方的犯罪事实,那么,此时非法集资到哪里举报?对于举报非法集资的案件的情形,并不是一经举报就会立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非法集资到哪里举报?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二、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三、集资诈骗刑罚处罚是什么?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非法集资额受害者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这也就回答了“非法集资到哪里举报”这个问题。在公安机关接收到非法集资的举报后,会进行简单的审查,对于那些满足立案标准的,会立案侦查,立案标准是根据集资的适额来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交税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离婚导致的财产分割,是......


·非法集资被判刑的人是否可以要求其还款
      我国法律当中从来就没有规定刑事责任跟民事责任可以互相抵消的,只不过是因为通常刑事责任要比民事责任严重一些,所以法律上会先追究当事人的主要的刑......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怎样的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怎样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范本怎么写,财产归属怎么认定?
      对于不少离婚的夫妻来说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意识,所以没有签订相应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这就导致了不少夫妻在离婚之后因为财产或者一些方面出现争议......


·聚众斗殴从犯怎么处理?
      聚众斗殴从犯怎么处理关于聚众斗殴从犯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主张工期顺延的条件
      因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主张工期顺延,应满足如下条件:(1)工程款未予以支付系发包人原因,而非承包人原因;(2)施工合同约定延期支付工程款构成工期......


·公司能否减少注册资本?
      可以。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常见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
      常见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


·不予受理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受理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


·检察院审查起诉告知书多久能到法院
      检察院审查起诉告知书多久能到法院对于一般普通的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以后一般会在一到两个月到法院,需要由检察院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