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有的人认为租房没有买房那么复杂,只要房子的环境、价格合适,那

有的人认为租房没有买房那么复杂,只要房子的环境、价格合适,那其实就是可以租赁的。有这样想法的人显然是对我国相关政策的不了解,其实并非所有的房子都是可以进行租赁的,那究竟哪些情况下的房子不能租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的房子不能租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房屋再转租出去。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5、属于违章建筑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权。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已经设抵押之屋的所有权的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租。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10、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
  二、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很多国家的法律都对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作出限制。考虑到我国正处在一个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经济发展很快,变化也很快,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对租赁期限的最高期限有所限制是有必要的。因此,本法作出了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确定租赁期限长短时,总是要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和承租人的使用目的来确定的。在动产租赁中,租赁期限是比较短的,一般都是临时使用。一般讲用于居住租赁的承租人希望租期长一些,使这种租赁关系相对稳定一些。商业租赁中、在订立合同时房屋的租价比较低的情况下,承租人就希望将租赁期限订的长一些,租金固定下来;在房屋的租价偏高的时候,出租人就希望租期订得长一些,这样就能保证其得到更多的租金。当双方当事人不能自己寻找一个公平的交叉点时,法律总是要在利益双方中找出平衡点的。这也是规定最高租赁期限的一个目的。20年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最高限,因为如果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是并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即双方当事人又形成了一个不定期租赁的关系,如果一方当事人想解除合同随时都可以为之,这种情况被称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一个租赁合同,如果需要较长的租期,当事人仍然可以再订一个租期为20年的合同,这种情况被称为“约定更新”。
  公民若需要租赁房子的话,则也要先了解清楚究竟哪些房子不能租,而要是租赁到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租的房子,那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我国《民法典》中同时对租赁房屋的期限进行了要求,一般最长不能超过20年,这点还请您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二手房交易需要多长时间?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完善,二手房交易越来越多以及频繁。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了解二手房交易的步骤、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二......


·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


·吃饭时间摔倒了算不算工伤
      吃饭时间摔倒了算不算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所以......


·2023最新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最新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


·被挂网逃了是被批捕了吗?
      一、被挂网逃了是被批捕了吗?不一定批捕,对于挂网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对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


·数罪并罚怎么计算刑期?
      数罪并罚怎么计算刑期?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


·起诉离婚第一次会判离婚吗?
      起诉离婚第一次会判离婚吗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我国法律近几年在不断的完善,开始可以适用各种公司和企业出现的特殊情况,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做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一般行政拘留的时间是多长
      一般行政拘留的时间是多长关于拘留具体有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以及行政拘留,其中行政具有属于具体的行政处罚,而前两者则属于强制措施,同时行政拘留也......


·最新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征地的现象日益增多,作为被征地中的一员,我们一定要了解清楚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