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援助办理条件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办理条件是怎样的?
  
  在参与民事或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一般您都会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代理,但是对于有的人来说连诉讼费都无力支付,更别说找专业律师代理,但是自身又不懂的司法程序,这个时候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那么法律援助办理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法律援助办理条件是怎样的?
  
  公民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公民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应当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属于可以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即案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二是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眼务费用,即申请人必须符合经济困难的条件。另外,一些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主要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不经申请,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经济困难的标准。
  
  公民经济困难标准,参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被认定为经济困难:
  
  (1)镇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障金的人员;
  
  (2)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享受“五保户”或“特困户”救济待遇的人员;
  
  (3)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人员;
  
  (4)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5)企业的特困职工;
  
  (6)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人员;
  
  (7)接受政府其他救济、救助的人员;
  
  (8)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
  
  (9)人民法院决定给予司法救助的人员;
  
  (10)其他有材料证明确属经济困难的人员。
  
  上述人员证明经济困难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单位出具;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应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出具,情况特殊的也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
  
  “法律援助办理条件是怎样的”,申请法律援助的既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援助事项范围,也要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因为法律援助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因经济困难连自身生活可能都无法保障的人群但是又不得不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的时候,国家法律机构给与的一项帮扶政策。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法律援助的问题,欢迎登陆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虐童法律责任有哪些
      虐待儿童的,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


·一、劳动合同签订三年了续签吗?
      一、劳动合同签订三年了续签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要续签,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双方......


·股东欠债能执行多少股权?
      股东欠债能执行多少股权?债务人不同意拿股权抵债,法院能强制执行股权抵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的公司承担责任,而不是公司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对......


·我国的无期徒刑是要在监狱呆一辈子吗?
      无期徒刑没有具体的刑期,因此就让很多人误认为需要在监狱里面呆一辈子。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我国的无期徒刑是要在监狱呆一辈子吗?要是日后需要......


·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此时一般都是希望最终能够离婚成功,因此也就很渴望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但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并不是很随......


·离婚之后男方不愿付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离婚之后男方不愿付抚养费能起诉他吗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犯了洗钱罪判几年刑
      洗钱犯罪的巨大破坏性不仅仅表现为它对金融等领域的侵蚀,更重要的是它是其它犯罪,尤其是有组织犯罪的润滑剂,是其不可或缺的“生命线”。反洗钱犯罪......


·一、交通事故中农村和城镇怎么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中农村和城镇怎么赔偿标准?城镇居民标准1、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


·一、存款不确定遗嘱可以立吗?
      一、存款不确定遗嘱可以立吗?一般不能。但是如果遗嘱涉及的继承人只有一个的话,可以通过笼统概括的方式将其名下所有资产留给继承人。所谓遗嘱是遗嘱......


·机动车牌照注销手续怎么办?
      机动车牌照注销手续怎么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一样,每一辆有主人的车(机动车)也都得有自己的“身份证”,也就是车牌号。一般情况下,车牌号是......


·行政处罚中的什么原则是指对违法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中的什么原则是指对违法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一事不再罚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