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您都听说过招标投标这个概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就只是知道大概的东西,却不知道具体的招标的相关事项,比如说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招标投标流程】政府招投标的方式和流程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二、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的原则有哪些
  
  1、公开原则即“信息透明”,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具有高度的透明度,招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中标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使每个投标人能够及时获得有关信息,从而平等地参与投标竞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将招标投标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也为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供了重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
  
  2、公平原则即“机会均等”,要求招标人一视同仁地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或者排斥任何一个投标人。按照这个原则,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第一步需要成立一个谈判的小组以及制定谈判的文件,然后邀请参加的人,最后就是进行谈判。如果您对于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造成交通事伤葬费是多少?
      造成交通事伤葬费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房地产的租赁权可以抵押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转变,很多人都对房地产进行抵押,在抵押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的疑问就是,房地产的租赁权可以抵押吗?多数人都......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那此时做出的赔偿与造成人员伤残的赔偿肯定是不一样的。而在造成死亡的结果时,除了有丧葬费的赔偿,还要对死者的......


·最高法院有组织犯罪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法院有组织犯罪的解释是什么?最高法院有组织犯罪的解释是有组织犯罪即三人以上故意实施的一切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活动。有组织犯罪的类型包括:1、组......


·醉驾含量172毫升如何处罚?
      醉驾含量172毫升如何处罚?1、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72mg/100ml,可能会被法院判处2-3个月的拘役,但是缓刑。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


·最新劳动法2023中辞退赔偿有哪些规定?
      最新劳动法中辞退赔偿有哪些规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最应该关注的法律之一就是劳动法了,我们悉心整理出了最新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中有关劳动者违规和用人......


·网络小额贷款真假辨析
      如何识别网络贷款的骗局呢?1、现实中真实存在的小额贷款公司,其主要的业务范畴是是针对某一个城市某一个特定区县发放抵押及担保类贷款,并且......


·故意重婚罪需要那方面的证据去起诉?
      一、故意重婚罪需要那方面的证据去起诉?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


·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是什么?
      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是什么?企业要得到良好的发展,首先得把企业融资问题解决好。而企业融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要高效达到目标少不了抓住其中的关键......


·一、月入3500抚养费判了1000合法吗?
      一、月入3500抚养费判了1000合法吗?合法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为工资的20%-30%,具体情况依据下列情况认定: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在中国一般贩毒超多少判死刑
      贩毒超多少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