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征收土地进行各种改建已成为常见的现象,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也需要对被征收土地方进行补偿。同时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也不相同,所以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也都存在着差别。那么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由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质的单位实地勘测,并按国家规定地类标准进行分类的面积作为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 2、被征收耕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公布,并作为征地补偿计算依据。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据实计算支付。4、征收耕地每亩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征地统一年产值6倍计算。 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由征地单位按征收土地面积以每亩500元的标准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对剩余土地进行调整。
  二、人员安置范围
  1、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具备以下条件的成员予以安置: (1)市、县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或调查公告之日,被征收(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籍农村居民(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退休人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2)从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征入伍的服现役的义务兵、服役8年以下(含8年)初级的士官; (3)属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服有期徒刑或被劳动教养的; (4)被大中专院校录取时户口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征地时尚未毕业的在校大中专学生(不含毕业一年后重新再读学生); (5)征地公告或调查公告之日起至市县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法定抚养赡养、依法生育,并经公安部门认定可以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入户的,享受安置。 不符合前款(1)--(5)项规定上述条件的在籍人员,只办理农转非手续,不予安置。 2、被征地人员的年龄,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为基准日,以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年龄为准。根据上文对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的介绍,想必您已经了解了泸州市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了。征地补偿中除了对被征收土地本身的赔偿,同时也具有对土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和人员安置的补偿,具体标准在上文中给出,希望文章内容能给有需要的人带来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债务纠纷律师费标准多少
      律师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当事人与律师协商一致即可。一般债务纠纷律师费标准: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


·债务利息怎么算?
      有合法约定利息的按照约定计算,没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债务利息的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标准为:不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予以支持;年利率24%至36%......


·《刑法》中规定的公司诈骗哪些人会坐牢
      一、公司诈骗哪些人会坐牢1、如果企业法人代表本身有违法犯罪活动,会依法判刑入狱。2、如果企业公司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代表不会坐牢的。不能清偿到期......


·国家提前收回土地权时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是什么?
      国家提前收回土地权时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是什么?您都知道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土地广袤的国家。然而,其实由于我国的土地类型繁多,平原和丘陵较少......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应该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
      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一、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取保候审时间没到是不可以申请解除的,并且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可以自动解除的,你......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


·监狱罪犯超期关押怎么处理?
      监狱罪犯超期关押怎么处理?监狱发现罪犯关押已经超期的情况下,应当对罪犯进行提醒,并联系罪犯的亲属,做好出狱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规定,超期羁押是......


·在农村办土地使用证还需要邻居签字吗?
      在农村办土地使用证还需要邻居签字吗?在日常生活中,农村的宅基地的使用者都会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定所有者的土地使用权......


·离婚后父亲还是监护人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于抚养权......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成为公司股东,需要认缴出资,该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出资认缴不到位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