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认定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如何认定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此时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追责之前,需要先对侵权名誉权的行为进行认定。那到底如何对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比如,说某人“是个小偷”等。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等。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名誉权,如何认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别的问题需要咨询,建议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规定盗窃机动车的怎样量刑?
      根据机动车的价值确定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乱停车怎么处罚?
      乱停车怎么处罚?分几种情形?违法停车不仅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妨碍了他人的交通通行,更会给自己造成不便。每个人都要提高个人的素质,在不违法的......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2023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


·在我国个体户用人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国个体户用人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签署劳动合同,满16周岁就具备签署合同的能力了,其行为有效。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建议保留好与之存在劳动关......


·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效?
      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效?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有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


·父母离婚孩子能继承权吗2023
      离婚孩子能继承权吗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


·高空坠物物业有责任吗?
      高空坠物物业有责任吗?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


·非机动车全责不肯赔偿会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应该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赔偿己方因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而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


·酒店涉黄如何处罚
      酒店会被查封,酒店的涉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刑警队什么情况下抓人《刑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一、刑警队什么情况下抓人《刑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