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
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
一、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与方式
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是没问题的,不过要需要按照一定的方式提出,具体参照相关规定。
无论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都享有自主择业权。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分以下三种情况:
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二、合同法条例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的方式给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等有一系列的规定。入职前需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保障权益。那么,在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的情况下,需明确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参照具体规定进行解决。所以,如果是自身的原因,就要按规定提前跟企业提出,否则,会涉及违法,得不偿失。如果是企业触犯相关问题,不仅可以快速解除劳动关系,还能依照规定进行索要赔偿。建议您遇到这类问题,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软件产品登记有何区别?
在当今这个社会里,当你开发出某一样软件,当你发明出某一件产品,也许在当时可能不出名不被世人所认可所认知,但如果这一样产品出名了被世人认可了,......
·行贿罪情节严重的会如何判刑?
一、行贿罪情节严重的会如何判刑?按照现行的《刑法》规定,如果造成“情节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
·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包括什么
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包括什么1、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纠纷时,当......
·具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死刑是对犯罪分子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制度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情节下具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工伤休假期间待遇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工伤休假期间待遇标准对于工伤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的问题,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
·没有保险的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保险的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法是怎么规定的?没有保险的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书记员作为我国司法单位的基层员工对司法工作的开展尤为重要,检察院、法院等司法行政部门都离不开书记员。那......
·一、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期限是怎样的?
一、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期限是怎样的?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期限是两年的时间,所谓诉讼时效系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及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
·刑事拘留14天后批捕是什么意思?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不是很了解什么是刑事拘留以及刑事拘留的期限究竟是多久。那么,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要讲解一下什么是刑事拘留?以及刑事拘留的期限究......
·一、事业编有编制能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编有编制能随时辞职吗?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首先是在编职工......
·业务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业务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一、业务居间合同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过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业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业务订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