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抗辩权分类具体有哪些

抗辩权分类具体有哪些?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及从事律师行业的职员来说,了解抗辩权分类具体有哪些,并且能够运用自如是他们的必修课。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由于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导致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
  抗辩权的定义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抗辩权的分类: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二、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四、顺序履行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五、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抗辩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以上我们是从狭义的角度对抗辩权分类进行分析的。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抗辩权可以被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只有满足行使某一类抗辩权的条件时,当事人才能按照法定流程对抗对方的请求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规定2023年中秋节加班费怎么算?
      中秋节加班费怎么算?中秋节加班费应当是按照劳动者平时工资的三倍来进行计算。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


·债务人的子女还有义务还款吗?
      债务人的子女还有义务还款吗?以下情形父母的债务由子女偿还(1)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


·我国国民办土地证有什么用?
      根据我国国家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资源属于国有财产,若是想要进行正当的土地交易买卖,应当具有本人的土地使用证才行。那么,拥有办土地证有......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针对诉讼案件,在接到诉讼后符合审理条件的,一般都是要进行开庭审理的。但是有时或许会出现新的......


·信用卡欠款人找不到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人找不到怎么办?直接起诉到时候法院会进行的传告,不到的直接判败诉了,这样可以直接拿到钱。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


·拆迁后离婚房怎么进行分割
      现在夫妻离婚时,有些情况下,所面临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比如说,家中的房屋因为政府的规划被拆迁,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对拆迁后离婚房怎么进行分割......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债权人如何举证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债权人如何举证债务纠纷诉讼,顾名思义,就是因债务纠纷案件所提起的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打债务纠纷官司。实践中虽然处理债务纠纷......


·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一方就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他就是原告,此时属于首告人。那么通常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就要求原告一定要到场。那到底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一、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怎么办?
      一、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怎么办?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不会获得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一、 现在买房都要网签备案吗?
      一、现在买房都要网签备案吗?买房是必须要进行网签备案处理的,房屋网签是指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