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在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去外地工作的人,会选择在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时间是多久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二、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买受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三、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效力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首先是便于房管局对房产交易进行实时和监督,合同备案以后相关的出售信息也就登记在房管局了,不是可以随性解决或是任性违约的。要按照买卖合同的条例执行。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对于开发商来讲,也是房屋可以正常进行销售的合法流程,也是房管局对开发商的一种监督,买卖合同备案的时候有开发商的种种证明以及联系方式,可以在日后出问题的时候进行联系或是起诉。3、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效力就是以后就有了法律保护的屏障,一切都要按照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违约或逃避责任都是要收到惩罚的,或是依据合同或是依据合同起诉。所以买卖合同备案以后,就要履行自己的购房要求。房屋销售合同备案的过程其实很简单,多数是由开发商办理的,所以只要提供证件就可以了,这里要说的一点是买卖合同备案是没有费用的,所以不要缴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效力对于三方当事部门及个人都是一种约束与管理监督。通过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合法备案过程,这个备案只需要提供有关证件即可,不需要缴纳任何的费用。而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效力问题,总的来说,备案的效力就是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开发商将房屋卖给第三个人,监督开发商是否尽到他应尽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中规定受贿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由于很多刑事犯罪的量刑中都有比较轻的量刑幅度,因此要是同时满足了其他条件的话,那在判刑的同时,其实获得缓刑也是很有可能的。那要是犯受贿罪的话......
·个人交五险一金需要去什么部门?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自主创业,成为个体工商户。同上班族不同,因为没有单位挂靠,他们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需要自己缴纳。有些人对这个并不在意,以为......
·建筑工程索赔管理如何规定?
建筑工程索赔管理如何规定?建筑工程索赔是建筑工程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也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之一,当然,不同的建筑工程一般会制定不同的工......
·合同未生效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未生效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2017年10月1日实行的《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教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教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被辞退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工资待遇,有编制的教师,不会被轻易而解聘。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收费的依据是什么?因为现在的债务债权关系在建立的时候双方可以选择的方式特别的灵活,比如说票据,抵押,还有就是非常普遍的现金借......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包括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包括什么一、交通肇事罪的赔偿包括什么《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一)受害人遭受人身......
·夫妻离婚房子做按揭给老婆可以吗
夫妻离婚房子做按揭给老婆可以吗可以1、借或者贷现金付完银行全部余款和利息再过户,这是最可行的方案;2、用女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银行商业按揭款;3、......
·合同期内公司提前多久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合同期内公司提前多久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如果辞退原因不符合法定条件,无论提前多久通知员工都得支付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合同的成立地点一般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如果合同明确成立地点的就按照合同明确的地点为准。《民法典》第四百九......
·一、驾驶员醉驾血样多久检验?
一、驾驶员醉驾血样多久检验?醉驾血样送检是当时就进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