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在现代社会,您经常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听到某某企业将要进行改制,很多人对于这个名词是一种模糊的概念,对与其相关的一系列问题都不是非常的了解,比如说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改制完成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相关联的几个事项
  
  1、自改制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
  
  2、改制企业改制完成的标志,应是企业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所确定的企业设立登记日。
  
  3、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在会计制度中是允许,而且也是必须的,但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抵扣,即应做纳税调整或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4、新改制的公司制企业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的要求做相应的帐务处理。如:改制后的公司承继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原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等。
  
  5、资产评估结果是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出资折股的依据,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6、自2003年1月1日新成立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企业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和新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
  
  8、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有关部门的备案表。
  
  二、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到帐务调整的几个阶段及相应会计处理
  
  改制企业的帐务调整主要在如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改制企业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阶段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财企[2002]313号文规定:改建企业应当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类资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编制改建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册。资产清查的结果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资产清查的结果连同审计报告按照财政部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管理的规定确认处理。
  
  在该阶段,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以及按国家规定统一清理挂帐而未处理的潜亏、亏损挂帐、产成品清查损失,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资本金。企业应作如下会计调整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贷:各项损失的资产类或负债类科目
  
  第二阶段:资产评估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由于该部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调整问题,即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所计提的折旧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抵扣,作该部分会计处理时,应首先考虑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最重要的注意事项就是账务的处理一定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如果您对于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经常遇到一种情况,那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债务即将到期或者......


·交通肇事的定义是什么?
      交通肇事的定义是什么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无父母的孩子由谁抚养
      孩子没有父母监护的时候,应该按照以下顺序担任监护人:1.先由其配偶或者子女担任监护人。2.若没有配偶或者子女,则应先由其他近亲属进行抚养。民法......


·2023丧葬费多久能下来?
      丧葬费多久能下来?丧葬费一年左右能下来。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中死亡或工亡,死者的近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一般来说包括运......


·工伤认定书和工伤鉴定是什么区别
      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对劳动者的职业病以及工伤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受了工伤的话可以通过鉴定确认以后提供工伤认定书以及工伤鉴定结果......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医院是最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地方,但是也有许多人不了解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导致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也容......


·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
      雇佣童工在我国属于违法雇用行为,但是有些未成年人为生活所迫或用人单位一味的缩减用人成本,童工雇佣现象在我国屡禁不止。虽然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投案自首可以减刑40吗?
      一、投案自首可以减刑40吗?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


·认定“第三者”的关键证据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而针对“第三者”的证明,当事人一般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


·有多少
      有多少人想要买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最后却因为高额的房价不得不放弃买房而去选择租房。可是有很多的一些福利待遇和是租房所不能享受的到的直到租售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