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北碚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

北碚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北碚这个城市吧,其实这是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尝试按照既定规划打造的经济开发区,其经济发展惠普是较高的。生活中,经常会土地旁人说,要想知道一个城市入户,可以从当地的土地使用权来判断,北碚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
  北碚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这两种都是国家的行为,其实我国的土地原始都是通过这两种方式到达人们群众的手中的,在人们获得土地后,会在二级市场上进行转让,这也是一种获取利润的方法。在转让的工程中,是需要纳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法当中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
      刑法当中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


·私募基金如何吸引资金?
      私募基金如何吸引资金?一、私募基金募集资金的规则是什么?1、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


·检察院是否批捕的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院是否批捕的期限是多久?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的期限的规定是: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


·交警事故拖车费都是司机承担吗?
      一,交警事故拖车费都是司机承担吗?1,执法机关承担:(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


·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多久到账?
      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多久到账?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半个月左右到账,退税款最快三个工作日到账,最慢三十个工作日到账。如果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收到退......


·大学生抢劫罪的后果是什么
      虽然说国家制定的有诸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都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学校的学生们有的时候总认为自己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有很多的刑事犯罪都是未成年......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征地的标准
      现在老百姓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这其中就少不了国家制定一个好的政策方针,法律相关机构的执行和维护。就在山西省有大量的土地资源被用作道路建设,这......


·犯什么罪会判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可以说在自由刑当中,无期徒刑是其中最严重的了。那么实践中一般犯什么罪会判无期徒刑呢......


·根据法律规定讯问后可以不拘留吗?
      根据法律规定讯问后可以不拘留吗?根据法律规定讯问后可以不拘留,讯问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


·小区内违规停放的电瓶车自燃的责任承担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物业公司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业主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损害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


·侵犯13岁未成年少女判刑多少年?
      侵犯13岁未成年少女判刑多少年?一、侵犯13岁未成年少女判刑多少年?《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