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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合同,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什么

在劳动者通过影人单位的招聘后,双方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可以得到劳动报酬的依据,一般来说会通过劳动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劳动合同分为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两种,一般情况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合同?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中规定的自愿、协商一致,并不是指劳动合同愿意签就签,不愿意签就不用签,而是指合同中的一些内容需要单位、职工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如果职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迁就职工而继续用工的话,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按规定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1、关于你自己:提交的身份材料一定要真实!
  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千万不能做的:上交身份证、押金等。
  如果这个用人单位要收取你个人身份证件、财物等,那该单位,一很可能是个皮包公司、假公司,你交了证件或财物后,最后“人财两空”;二很可能是个不懂法律或不愿依法办事,经常会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公司,入了这公司,你也就可能是痛苦的开始。
  3、你懂的:“试用期”不等于“白用期”。
  记住: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长短有关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4、你得要求: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写详细。
  单位安排你在哪个市、县工作,就应在合同中写明哪个市、县。不要写成“某省”、“中国”等,以防单位任意调整工作区域,甚至以此迫使劳动者主动辞职,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样,工作岗位是人事主管就写“人事主管”,是销售经理就写“销售经理”,是客服人员就写“客服人员”,不要写成“从事管理工作”、“从事服务岗位”等,以防单位任意调整工作岗位。
  5、不要怕难为情:工资报酬一定要谈清楚。
  劳动报酬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签订合同时,你不要不好意思“讨价还价”,一旦听信单位“按规定下发工资”就签订了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在计算你工资基数时,对你那是相当的不利。
  6、不得不搞懂:“竞业限制”门道多。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要件,否则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7、这个很重要:单位规章制度看看好。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内部的法律法规,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很多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具体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单位提供的合同中约定有“劳动者已知悉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你一定要先了解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可听信单位的口头承诺或答复。
  8、你万万不能做的:签空白合同。
  用人单位迫使你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你为了那份工作,也就签了?那纠纷发生后,你就很难举证证明自己对合同内容不知或不认可。
  9、多个心眼:劳动关系证据主动收。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论你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还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你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你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你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现在手机很智能,随手拍)
  10、学点法律:会辨别无效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比如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规定,对妇女特殊保护的规定等,劳动合同无效。由以上信息我们知道订立劳动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这也就回答了“建立劳动”这个问题,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合同,这主要是由于口头合同没有依据,在发生纠纷时,对方极有可能否定口头合同的存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掌握一些技巧,不要订立对自己不利的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合同,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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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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