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哪些情况下竞业禁止有效

就有些行业而言,它的信息、技术都是有价值的,并且还很“值钱”。所以,从事这些行业的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都会与其员工约定竞业限制。那么,在法律上,在哪些情况下竞业禁止有效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竞业禁止有效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在员工离职后,公司须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公司只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条款,而没有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此种竞业禁止规定是无效的。二、签竞业限制协议要注意什么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行生产与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竞业限制对象
  竞业限制的对象不是全体员工,竞业限制的对象必须是企业中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是对劳动者就业权利的限制,故劳动者在签订协议前要明确是否有签约义务,否则可以拒绝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维护自己的劳动权利。
  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范围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择业限制范围。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
  竞业限制的范地域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地域的限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明确竞业限制年限
  我国劳动合同规定,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这就意味着上述特定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年限不的超过两年,否则超过的期限无效。
  5、明确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标准
  由于竞业限制合同限制了公民劳动的权利,因此,根据公平原则,企业必须给员工相应经济补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做了约定,但对补偿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就某些商业机密而言,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是无可厚非的。但即便是这样,也只能与接触到该商业机密的员工签订,并且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您遇到单位与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却不给补偿的情况时,此时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进行维权,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般对于强奸罪应如何量刑?
      一般对于强奸罪应如何量刑?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父母有时候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父母有时候会希望把房产转移给自己的子女,这个时候就需要按照房屋继承的规定来进行办理。房屋继......


·绑架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绑架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绑架犯罪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并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且时常对被......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多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十年,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或者七年以下有期徒......


·借款方后补借条有用吗?
      借款方后补借条有用吗?借款方后补借条有法律效力,但后补借条需注意以下几点: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


·公司为什么要增资注册资金?
      公司为什么要增资注册资金?每个公司在成立之初我国工商登记部门都会要求登记注册资金,这也规定了公司在正常运行期间必须保证公司资产多于注册资金的......


·一、跨省重婚能领结婚证吗?
      一、跨省重婚能领结婚证吗?跨了省同样不能领结婚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吗?依照《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会申请破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


·职工医保住院有时间限制吗
      职工医保住院有时间限制吗?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保患者住院并没有时间规定,医保病人能否出院、何时出院,应该根据医保患者的病情需求来决......


·男女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么
      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么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