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根据建筑物移交规定建筑工程质保移交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建筑物移交规定建筑工程质保移交是如何规定的承包方在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后,需要将相关材料进行移交,移交的材料分为实体和资料移交。所有的移交手续需要按照建筑物移交规定进行移交,一般来说,需要在发包方支付价款完成移交手续。但质保金需要在质保期后进行移交。具体来说,建筑工程质保移交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物移交规定
  
  
  1、项目部组织建筑物实体移交
  项目部在公建房产通过验收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产品移交给房屋使用单位或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在项目部与接收方办理建筑产品交接时,填写《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建筑产品公共部位验收单》并由房屋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签字。在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由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直至修复合格。项目部在住宅商品房取得天津市房管局颁发的每幢建筑物单体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产品移交给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交接时填写《建筑产品公共部位验收单》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签字;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方办理入住交接中填写《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发现有质量缺陷,由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及时反馈质保维修单位或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直至修复合格。
  2、财务部会同项目管理部计算预留质量保证金
  《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建筑产品公共部位验收单》签署后,财务部与竣工工程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竣工结算手续并按照《施工合同》、《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有关规定,计算预留质量保证金。
  3、竣工建筑产品交接后的保修责任
  (1)竣工建筑产品交接后,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集团公司承担质保期限内的维修责任。集团公司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接待和受理顾客有关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受理投诉时,请顾客填写《工程维修单》。在质保期内出现的需要维修事项,物业管理公司在接到顾客反映后将《工程维修单〈项目部联〉》立即送达项目部,项目部要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组织有关施工单位进行维修。(2)依实际情况在必要时,集团公司责成项目部会同售楼中心与物业管理公司就建筑产品保修事项签订委托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委托事项以及办事流程,规定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委托事项中还应包括质量问题的投诉、空置房看管、住宅商品房和公用建筑销售后顾客满意度调查以及《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天津市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委托管理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对于集团公司委托代办的事项实行有偿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4、建筑工程质保移交
  竣工建筑产品交接后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费用,属于《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规定范围内的,由有关责任单位承担支付。竣工建筑产品验收合格后,项目部责成监理公司整理、装订工程监理资料并报送项目部。项目部向城建档案馆提出竣工档案备案存放申请。项目部通知施工单位将竣工工程技术资料及竣工图等进行整理和装订报送城建档案馆审核。经城建档案馆审核认可,并取得《城建档案验收证明》后,施工单位向项目部提供数份工程技术资料及竣工图,具体份数依据城建档案馆、集团公司、房屋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不同工程项目存档管理的需求份数确定。发包方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可以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扣留质保金,用于在质保期间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在质保期过后,若工程质量没有出现问题的,发包方需要进行建筑工程质保移交对拒不移交的,承包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醉驾案底撤销需要几年的时间?
      一、醉驾案底撤销需要几年的时间?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存期......


·民法总则定法人解散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定法人解散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法人是一个法律上专业的名词,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对于法人难以理解,至于法人的解散就更加不能够理......


·火车票当天退票扣多少钱
      火车票当天退票扣多少钱当天退票的,要扣票面价20%手续费。为配合各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避免重复购票退票给旅客带来不便,自发售2021年2月......


·拆迁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分情况说明: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


·在工作过程中什么属工伤 一、在工作过程中什么属工伤?
      在工作过程中什么属工伤一、在工作过程中什么属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第41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明确规定。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


·无证驾驶车主该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私募基金渠道代销费用和途径
      私募基金渠道代销费用和途径私募基金渠道代销费用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


·怀孕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一、怀孕后合同到期能否续签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


·遗赠抚养中生病怎么办呢
      遗赠抚养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需要抚养权人生病了,导致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继续抚养,遇到遗赠抚养中生病怎么办,这也是实际中可以遇到的。对于此类问题......


·什么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什么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这项措施对侦查机关非常有利。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