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我国非法集资多少钱算违法

在社会上,一些人群为了利益,或者受到其他的诱惑,很容易走上一些不正规的途径,触犯了我国法律,构成了违法犯罪。近年来,我国报道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数量巨大,令人瞠目之下,人们对于这一犯罪行为的惩罚措施是最为关注的。那么,在我国非法集资多少钱算违法呢?一起看一下吧。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集资诈骗罪的客体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特征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三)集资诈骗罪的客观方面特征
  
  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四)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方面的特征
  
  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在我国非法集资多少钱算违法
  
  非法集资的行为,本身是属于违法行为的,但如果达到了法律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个时候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非法集资2020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首先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明确回答,非法集资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只是非法集资达到一定的程度,我国才予以立案,追究非法集资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上对于立案标准的规定是为了惩治犯罪行为,节省司法上的资源,促进司法活动的效率,更大的维护我国的安全秩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离婚固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离婚固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固定财产的分割也是公平平等的处理,一方需要产权的,可以对另一方补偿,都不需要产权的可以拍卖后平分资金。离婚财......


·不签居间合同有什么后果
      不签居间合同有什么后果一、不签居间合同有什么后果居间合同可以不签,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什么法律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保障权益。对于交易双......


·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工程合同涉及的标的是非常大,工程建设也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工期,工期是合同非......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补偿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补偿若非因员工过错或法定事由,单位单方面提出解约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


·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
      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给子女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有时候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却会......


·代通知金分类。
      代通知金分类。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一、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交通骨折定为十级伤残,具体情况如下:1、尺骨或桡骨粉碎性骨折。休息......


·应该怎么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
      应该怎么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其实都还是存在一些不同的,但至少可以肯定这些商标都是属于注册商标,也就是会受到《商标法......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式的金融业务模式,和我们以往传统的金融行业相比,它通过互联网网络的先进科技技术使得金融行业在安全性,资金融通等方面更加完善......


·破产清算费率具体包括什么
      破产清算费率具体包括什么现在有很多人都想要自己创立公司,但是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的原因使得企业不能进行正常的运营了,就会被法院宣布破产,并......


·生产销售假药法律会如何进行处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