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法典63条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63条有什么规定?近日来,自从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予以公布,就引起了法律界人士以及普通人们的热烈讨论。人们仔细研读《民法典》的各个条款,来对法律内容加深理解。我们遇到相关的问题的时候,通过对于法律条款的解读,便可了解事情的处理办法了。那么,《民法典》63条有什么规定呢?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学习法律知识吧。《民法典》63条有什么规定?《民法典》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一)住所等于居住地吗?《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现在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住所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通常自然人会以居所作为住所,但也有的人并不在户籍所在地住,甚至有几个居所,这种情况下,到底以哪个地方为住所,法律规定以经常居住地作为住所,法律上的住所只能有一处。”(二)确定住所有什么用?平时您对住所和居住地的区别可能不太在意,觉得和自己也没多大关系,但是遇到法律纠纷时,就需要确定住所到底是哪儿了。这就需要确定住所在哪。按法律规定,只要送到住所就算有效送达,到时不能说我没收到不作数。这时就出现了住所、居所的不同以及相应的通知、告知、送达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比如打官司以哪个地方的法院来管辖,也要看住所。有时确定一个人的活动以哪个地方的法律来适用,也要根据住所。所以住所在法律上有很多意义。”(三)公司的住所如何确定?这涉及到《民法典》中关于法人住所的规定。《民法典》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对于公司来说,登记时他的主要办事机构在哪,就应该把那登记为住所,因此在哪儿登记,哪儿就是住所,这就是预先确定的住所。有的公司虽然注册登记地在北京,可能经营活动都在上海,这时法律上的住所依然在北京。如果和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打官司,就得去他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像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它不需要登记而成立,它的住所怎么确定呢?就是看哪个机构是它的主要的办事机构,以这个机构所在地作为住所。”通过我们的阐述,我们知道《民法典》63条是针对公司等法人住所确定问题,进行的详细解答。由于在生活中,很多人将住所与居住地相搞混,分不清二者的差别。当我们发生一些纠纷的时候,如果在案件的过程中,就需要了解二者的区别,从而正确的适用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欠钱2500不还怎么办?
      欠钱2500不还怎么办?欠钱2500不还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或者是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债权。具体的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


·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怎么过户?
      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怎么过户?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过户是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当事人把......


·南京2023社保补缴规定有哪些?
      一、南京社保补缴规定有哪些南京社保是可以补交的,方法如下:1、有单位:单位、个人按比例缴纳社保。2、无单位:属于失业的,领取失业金期间可......


·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怎样的?劳动者是主张不了经济补偿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


·律政高官受贿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国家工作人员出于私立,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就可能构成受贿罪。受贿罪影响了国家公务队伍的廉洁形象,造成对方或者国家的财产损失,......


·浙江省农村征收土地政策有哪些?
      浙江省因为城镇建设,每年都会征收大量的农村土地。征地拆迁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级政府,应当认真对待。当地群众也应该及时了解政府有关......


·民间借贷中 出借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吗?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权关系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太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


·女职工入职后多久怀孕合理?
      女职工入职后多久怀孕合理?一般企业都是要求2年。女同事怀孕,怀孕九个月,外加产假现在6-7个月,还不算母乳假期等等。如果你没有对公司做任何贡献,......


·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一、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是怎样的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
      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务工人员在工作期间与企业常常会遇到劳务纷争,只要劳务纷争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相应范围,我们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为......


·打人一嘴巴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殴打他人行为,属于情节较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对此事予以调解处理,你还是和对方好好协商一下,要是调解成功派出所就不会对你进行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