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什么

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什么
  
  目前我国基础建设正在蓬勃发展,各个地区均出现了大量土地征用现象,那么当农民的合法土地被征用时,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什么才能保证农民的合法知情权,避免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发生。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
  
  一、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征地的规定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三、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综合以上知识,关于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什么问题,根据征地相关法律法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地方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土地征收关系到民生,是当前政府机关所要面临的大事,相关责任人对土地征收流程必须清楚了解并将所述政策流程告知被征对象。此篇关于政府征地应出具什么手续及流程仅供需要的人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想减免抚养费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抚养费的变更,不仅有增加的时候,也会出现减免的情况。但不管是进行怎样的变更,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实际进行抚养费的变更。那这其中......


·单位拖欠加班费不给怎么办
      拖欠加班费不给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


·一、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有抚养费吗?
      一、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有抚养费吗?有,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即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


·精神损失费交强险赔偿多少?
      精神损失费交强险赔偿多少?这个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才能计算出赔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万2千元,而且这12万余元还有1......


·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


·现在小汽车已经成为老百姓主要的代步工具之一,人们开车要遵守交
      现在小汽车已经成为老百姓主要的代步工具之一,人们开车要遵守交通道路法规。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当事人会受到相关处罚。按照最新......


·上海办理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理
      上海办理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理1、上海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地址,申办单位:中介租房: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


·吸毒犯什么罪,吸毒如何认定?
      当今社会,吸毒者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沾染上了毒品,沉醉其中无法自拔。曾经也有人问过我们,吸毒是属于犯罪吗,触犯的是什么罪名了?针对这个疑问,我们......


·预埋管道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有哪些
      预埋管道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有哪些工程的质量问题频发,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并且容易造成矛盾纠纷,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和谐。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照时间是多久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照时间是多久?相信您都知道醉驾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在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中,司机醉驾也占了不小的比例。因此,国家对......


·单位犯罪单位注销的还需要担责吗?
      一,单位犯罪单位注销的还需要担责吗?单位犯罪后注销仍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处以单位罚金,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二,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刑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