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究竟司法鉴定必须听证吗

很多人在处理案件纠纷时会遇到需要司法鉴定的情况,司法鉴定有利于更好的处理相关案件,帮助您抓住案件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我们需要找到有资格鉴定的机构去进行司法鉴定,但是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司法鉴定具体的流程,以及举办听证会需要的材料。到底司法鉴定必须听证吗?下面是为您的解答。
  
  
  一、组织司法鉴定听证会的目的、意义
  
  1、组织听证会可以给医患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充分陈述和表达的机会,使双方的权利进一步得到尊重和维护;
  
  2、通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过程的详细陈述,更加细致还原案件原貌,弥补书面材料存在的不足,让鉴定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争议的焦点;
  
  3、通过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的提问和了解,进一步澄清事实;
  
  4、通过对鉴定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沟通,使当事人和鉴定人增加理解和互信;
  
  5、承办法官主持或参与听证会,法官和鉴定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直接沟通,可以使法官和鉴定人对案件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6、因为鉴定过程更加透明、公开,诉讼当事人普遍参与,所以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鉴定意见更加容易被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所理解和接受。
  
  二、 通过司法鉴定听证会解决的问题
  
  1、鉴定委托事项的审查和修正
  
  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案由可有不同,但究其本质应属民事诉讼,按照侵权责任法的一般理解,在委托此类案件的司法鉴定时,其核心委托事项主要是:医疗单位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或过失);是否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过错(或过失)与人身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的参与度如何确定等方面。
  
  2、鉴定材料的审查、补充和认可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鉴定材料在司法鉴定中的作用不说自明。收到法院移交的鉴定材料后,鉴定人应对鉴定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明确现有材料对于鉴定委托事项是否已经完整、充分,能否据此得出明确的鉴定结论,材料不完整的应书面通知委托法院予以补充。
  
  三、司法鉴定听证会前的准备
  
  1、在举行听证会前7天时间以上向案件委托法院送达商请法院举行听证会的函,送达通
  
  知患方参加听证会的函和通知医方参加听证会的函,以便各方做好参加听证会的准备。内容包括:
  
  ⑴、举行听证会的目的,是否参加听证会是当事人的权利,并非强制性规定,逾期未出席的视为当事人放弃参加听证会的权利,听证会仍按时举行;
  
  ⑵、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以及鉴定机构的联系电话。
  
  ⑶、当事人应准备的材料,如身份证、律师证、授权委托书,鉴定材料不齐时告知应补充提交的材料,补充提交的材料应在听证会前交法院质证和认证;提交陈述书,并告知陈述书的主要内容;
  
  ⑷、介绍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基本情况,有回避要求的向法院或鉴定机构提出,并说明理由;
  
  ⑸、每方参加听证会的人数限定在3人以内。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必须听证,司法鉴定听证会对您的纠纷处理中是十分有帮助的,它有利于还原当时的情况,补充在此之前的相关材料和内容,有利于相关责任的划分。您在司法鉴定听证会之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了解顺利进行听证会的所有要求。以上就是关于司法鉴定听证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无效后的期待利益怎么办
      合同无效后的期待利益怎么办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维护双方的权益。但是,我们也都知道,有些合同是无......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还要付房租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


·鱼粉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鱼粉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鱼粉购销合同甲方(供方):__________乙方(需方):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


·母亲如何争取抚养权
      母亲如何争取抚养权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


·违停黄单和白单的区别是什么
      违停黄单和白单的区别是什么违章停车的黄单和白单的区别有以下三个:1、执法者不一样:黄单是主次干道,交警贴的;白单是背街小巷,城管贴的。2、处罚力......


·高温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炎炎夏天,户外劳动者有享受高温补贴的权利。如果企业拒绝支付高温费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再不行的话还可以发起诉讼......


·在我们需要对一块土地进行开发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土地归属
      在我们需要对一块土地进行开发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土地归属地的开发经营条件有哪些,才能确保工程稳定快速的进行。那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实践中,交管部门除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


·规定我国专利权类型是什么
      规定我国专利权类型是什么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


·新婚姻法 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新婚姻法之所以要对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进行详细的划分,就是为了避免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针对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双方......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一、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