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后,如果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应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处理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委托家属提出工伤认定。按照规定,只有经过认定,职工才能享受到工伤待遇。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什么情况下工伤认定不会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通常情况下,如果递交的材料齐全,工伤认定是不能撤销的。如果资料不全,劳动保障机构还没有来得及受理的,当事人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我们提醒广大职工,不能因为企业私下解决了,就不再申请工伤认定,这对于自己的利益是不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电信诈骗30多万判多少年
      电信诈骗30多万判多少年电信诈骗30万元,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


·被判处刑事拘留30天会怎样?
      被判处刑事拘留30天会怎样?一、被判处刑事拘留30天会怎样?被判处刑事拘留30天之后有可能会公安机关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我国《刑事......


·赠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赠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从而使受赠人取得该财产的所......


·离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异其实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夫妻之间的关系被解除了,但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无法割断的,因此在一方获得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


·事故主要责任分为哪几种?
      事故主要责任分为哪几种?事故主要责任分为哪几种?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


·如何写撤回听证申请书?
      如何写撤回听证申请书?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受到行政机关处罚后,如果对处罚结果不满,可以提出异议,也可以申请召开听证会来进行答辩。这时公司需要提......


·五常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付?
      医生自古以来都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而成为一名主刀医生需要熟练的技术和身后的专业知识。但是现今医疗事故却并不少,如果意外发生某些事故的时候我们都......


·应该如何判断是不是夫妻债务?
      应该如何判断是不是夫妻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一、二手房可以贷款30年吗?
      一、二手房可以贷款30年吗?房龄是直接影响房贷年限的。我们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二手房的房龄,一般来说,购买房龄偏老的二手房获批的贷款年限都......


·亲属刑事拘留看守所探视吗
      亲属刑事拘留看守所探视吗一、亲属刑事拘留看守所探视吗?1、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探视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话,......


·买房与购买一般的商品不同
      买房与购买一般的商品不同,一方面是因为房子的价格很高,另一方面也影响着日后的居住使用问题。而在买房的时候,房价固然是一个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