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缓刑程序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撤销缓刑程序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即所谓发现漏罪应当撤销缓刑。这里的“判决宣告以前”,是指生效判决宣告以前,还是指未生效判决宣告以前,抑或有其他涵义,需要澄清,否则可能出现对缓刑犯如何处理的空白时段。我们认为,这里的“判决宣告以前”,应当理解为判决生效以前,亦即判决确定以前。理由是: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第3款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因此,判决确定之日,即缓刑考验开始之时。只有在缓刑考验开始以后再犯罪,才属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显然指判决生效之日。这样,如果将刑法第77条中的判决宣告以前理解为未生效判决宣告以前,就会导致被宣告缓刑的人如果在未生效判决宣告以后,判决生效以前这段时间又犯罪,应当如何处理缺乏法律依据。因为刑法只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以后犯新罪,以及判决宣告以前还犯有其他罪应当撤销缓刑,而没有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后、生效以前又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例如,1999年7月1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处甲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的判决并予以宣告,甲不服,提出上诉;1999年8月1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于当日宣告生效,从而进入对甲的缓刑考验期;而甲于1999年7月15日又实施了盗窃犯罪。如果将刑法第77条中的“判决宣告以前”理解为未生效判决宣告以前,那么甲的犯罪行为既不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实施的,也不是在判决宣告以前实施的,这样对甲撤销缓刑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可见,只有将“判决宣告以前”理解为判决生效以前,才不至于出现对缓刑犯处理的盲区。
二、撤销缓刑的的条件是什么
刑法第77条中“应当撤销缓刑”的规定,是为了数罪并罚的需要而设置的,即只有先撤销缓刑,才谈得上对漏罪和前罪进行数罪并罚。因此,撤销原来的缓刑并不当然表明在数罪并罚之后不能再宣告缓刑。既然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在数罪并罚后不得再适用缓刑,那么只要犯罪人在数罪并罚之后仍然符合缓刑的形式和实质条件,就可以再次对其适用缓刑。最高人民法院在1985年8月21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中曾规定,在依照79年刑法第65条对漏罪定罪判刑,并对漏罪和原已判决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如果仍符合缓刑条件,仍可宣告缓刑。现行刑法第77条则只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以决定执行的刑罚。至于决定了执行的刑罚后,能否对犯罪人再次适用缓刑,则没有明确作出规定。因此,理论界目前这一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有论者认为,既然刑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对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漏罪的犯罪分子一律撤销缓刑,就说明在数罪并罚后不得再对其适用缓刑。该论者还就此结论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 但也有论者认为,仅从字面表述上看,不能得出对发现漏罪的缓刑人在数罪并罚后,不得再适用缓刑的结论。我国要求的还是比较严格的,而要是不按照规定撤销的话,那么此时撤销行为就有可能是违法的。当然,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撤销。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
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一、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租房自然损耗包括租房,气灶,热水器,家具,电器等老化,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
·法律规定什么是名誉权?
法律规定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
·一、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追诉多久?
一、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追诉多久?1、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可随时主张;18周岁后,诉讼时效3年。2、主张抚养权的一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主张子女或抚养一......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几年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几年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几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
·非法使用童工怎样判决?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重点关心的弱势群体。但是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黑心的商家,非法雇佣童工进行劳动。那么对于非法使用童工怎样判决?这是您一直......
·行政处罚程序的内容?
行政处罚程序的内容有哪些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制度。行政处罚......
·债务人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吗?
债务人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吗?一、债务人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吗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借款一年到期没还不需要换借条,借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将借款还清,借条应当退给债务人,借条就没有用了,可以由债务人......
·司法解释上什么是试用合同?
司法解释上什么是试用合同?试用合同,是指在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假如员工或用人......
·公司法定代表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责任有哪些?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通常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我国公司法赋予了法定代表人诸多权利,包括签署法律文件、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