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长春司法鉴定多少钱,有什么法律规定

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并不是公益性的机构,为了维持运营成本也是需要收取一定得鉴定费用的。每个地区的司法鉴定费用因为地区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收费也就自然会有一定的差异。长春司法鉴定多少钱是长春市具有相关自制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的。
  
  一、长春司法鉴定多少钱的法律规定
  第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主要是按照涉案金额的多少进行收费,其次也会考虑进行司法鉴定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成本。司法鉴定的每个项目都是有着明码标价的,决不会擅自增加费用,因此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只要选择司法部门认证过的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关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


·昨晚喝酒第二天早上开车算酒驾么
      喝酒的时间并不能作为酒驾判定的依据,酒驾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


·试用期3天内被辞退有无工资
      试用期3天内被辞退有无工资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贩毒案件证据种类主要有哪些
      贩毒案件证据种类主要有哪些一、贩毒案件证据种类主要有哪些?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刑诉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


·职工因工死亡如何领取三金?
      职工因工死亡如何领取三金?在非法用工中受伤致残或死亡,人们关心的就是能得到哪些赔偿。《办法》第3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


·弱电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和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弱电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和规范的内容有哪些一、施工准备:1、学习掌握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严格遵守建筑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所在地区的......


·男性陪产假有生育津贴吗?
      男性陪产假有生育津贴吗?一、男性陪产假有生育津贴吗?男性陪产假有生育津贴,可以获得生育津贴的情形是法定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一、交通事故致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致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


·监视居住一年后到期的怎么处理
      一、监视居住一年后到期的怎么处理?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


·离婚协议书是要自己写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


·诈骗罪10万以上量刑几年
      诈骗数额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最少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