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两限房离婚分割评估价格后怎么分配?

两限房,顾名思义是限价和限套型的普通商品房。作为房产,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重要的一部分。很多人不知道两限房在离婚中的归属权应该怎么分配。到底两限房离婚分割评估价格后怎么分配?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时两限房如何分割 ?
  
  
  1、一方在婚前申请,另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两限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的范围,购房主体特定,购买价格亦具有福利性质。两限房由一方婚前申请的,房产的供应对象为一方及其父母等成员构成的家庭,与另一方无关。申请两限房的家庭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通过摇号确定具体的房屋,房屋确定后不可更改,此后履行的购房手续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等行为均系申请行为的延续,在此期间申请人婚姻状态的变动或实际付款主体、数额的不同等情况对已确定的两限房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在这种情空下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可以按共同财产分割。
  
  
  对于出资的另一方,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依据房产的首付款支付、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贷款首付比例综合考虑,予以酌定,以不超过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数额为限。
  
  2、婚后以夫妻两人名义申请,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价款,离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两人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会作出以下判决: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 ?
  
  
  1、购房时,一方未对房子有任何贡献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
  
  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购房时,一方对房子有出资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以上就是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的分情况解析,不知道您看明白了没有。如果没有明白,也没关系,会有专业的人士专门做这类事情,您可以请专业人士帮忙。
  
  三、离婚时增注部分分割需要什么证据? ?
  
  
  离婚时增值部分可以分割的,需要什么证据来支持自己呢?通过上文的分析,离婚时增值部分可以分割的情况是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此时,就需要收集共同还贷的证据。首先,双方最好签订还贷的协议,协议约定各自的出资金额或双方对此房屋所占的份额。并且要将买房的出资单据保留好,如付款发票、收款收据、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银行取款(转账)证明、汇款证明等。另外,住后还贷的单据也要保存好,只要是能够证明自己对房产投资的相关证明都应该保留。
  
  综上所述,两限房的分割并没有与一般商品房有多大区别,包括其增值部分都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所有权归于一方或者所有权归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协议处理或者经法院诉讼。两限房离婚分割评估价格后怎么分配?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就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过错程度对侵权责任构成的影响有吗?
      过错程度对侵权责任构成的影响有吗?一、过错程度对侵权责任构成的影响有吗?过错程序对侵权责任构成是没有影响的,只要是有侵权行为侵犯他人民事......


·信用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利用信用证实施诈骗行为的话,则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信用证诈骗罪。而在对信用证诈骗进行认定或处罚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对......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按规定,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如果有能力支付工资但不肯给,接到劳动部门决定后还是不给,一旦拖欠工资达到一定数额的,即......


·醉驾司法所不接受咋办法院判缓刑的
      醉驾司法所不接受咋办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对矫正......


·商品房加名离婚分割能分一半吗?
      离婚时,最为重要的是需要就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需要协商达成一致,在协商时,必须遵守现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即使双方都已经签署了协......


·怎样是信用卡诈骗信息,怎么防范?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信用卡诈骗的手段也在“与时俱进”,不少人高呼防不胜防。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收到各类行用卡诈骗短信,不少人还因此中招。了解......


·检察院未批捕二次退侦还可以批捕吗?
      检察院未批捕二次退侦还可以批捕吗?只要满足批准逮捕条件的,就可以批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下面是各类注意要点以及需准备材料
      下面是各类注意要点以及需准备材料1、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相信很多人在电视上、互联网上时不时就会看到团体诈骗落网,公司非法集资被查处等新闻。集资诈骗并非专门针对那些大企业、有钱人,它是无固定范围的诈......


·民间借款利率标准最高多少合法?
      民间借款利率标准最高多少合法?民间借款也是一种借款方式,借款利率的多少是衡量是否合法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民间借款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借款利率。......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么?法人是一个企业对外的代表,它跟我们公民一样都享有民事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民事义务,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