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有限制吗

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有限制吗?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经济的复苏,越来越多的中国本土企业开始发展壮大,有的企业选择了上市融资,并且开辟了自己的一番新天地,而我国对于上市公司融资也是有规定的,不是任何一家公司都有上市融资的资格,要经过相应的审核,那么对于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有什么限制吗?首先来了解一下融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内源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源融资来解决。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体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关系,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进行交易。而贷款除非债券化,否则是不进行公开交易的。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融资成本较低,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同时可以保证股本对公司的控制权。但与银行贷款有着类似的缺点,即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多,且融资规模有限。对于融入资金的公司来说,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有相似的特点,一般把二者统称为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亦即公司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资本;对股东而言,所持有股份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相对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有着自己的优势,如:股票属公司的永久性资本,不需要偿还,也不必负担固定的利息费用,从而大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由于预期收益高,易于转让,因而容易吸收社会资本等等。但股权融资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点,如发行费用高、易分散股权等。由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于上市公司融资各个方面虽然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却没有任何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我们可知我国目前对于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是没有限制的,所以也不存在地点限制的问题,只是对于融资方式等刑法中有非法集资罪等规定需要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遗嘱未写明多少财产是合法的吗?
      一、遗嘱未写明多少财产是合法的吗?最好在遗嘱里写明继承的财产明细。如果是现金最好写明金额;银行存款的写明开户行、账号、户名、金额;房屋的写明房......


·法院结案后赔偿款多久到
      多长时间能拿到赔偿这个是不确定的,得看被执行人名下有无财产,是否需要划拨存款、是否需要拍卖、变卖财产等。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耗时会比较......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一、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定义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损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


·清算与注销的区别?
      公司清算和注销的区别主要是:清算是注销的必经程序,注销后意味着公司已经死亡,如果公司尚欠工资,要向清算小组申报。公司注销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


·肇事逃逸顶替会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顶替会怎么处罚??顶包行为较普通逃离现场的逃逸而言,顶包行为往往伴随着作伪证的行为,因此,性质更为恶劣。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一、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


·机动车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机动车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一)误工费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


·刑事诉讼法回避适用于哪些情况?
      刑事诉讼法为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帮助受害人在法律的保护下讨回公道,是法制化生活的重要法规。然而在有些时候和具体的案件情况下,刑事诉讼法需要回......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条款是怎么规定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1)违反......


·鞍山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如何计算的?
      鞍山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如何计算的?一、鞍山农村拆迁补偿是如何计算的?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


·被高空坠物砸伤的汽车谁来赔偿?
      被高空坠物砸伤的汽车,汽车被高空坠物砸伤,应当由坠落物的主人承担责任,如果车辆损失不大,又难以找到坠物的主人,则不适用倒置举证。对于高空坠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