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法对资本金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资本金的规定是什么?不管是多大规模的公司成立,必须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才行,如果是实行的实收资本制度,则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就要将资本金一次性交足,这会在营业执照中有所体现。公司的资本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公司的实力。那么公司法对资本金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透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公司法对资本金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23条第(二)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25条第(三)项:公司注册资本,这条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载明注册资本。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77条第(二)项: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81条第一款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界定,同时规定,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的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对于投资公司放得更宽松,可5年内缴足。《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足。这是基于当前我国自然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诚信度不够,可能对经济交易活动带来风险的原因而采取的预先防范机制。二、资本金的本质是什么?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是投资者用以进行企业生产经营、承担民事责任而投入的资金。资本金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被称为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一般企业的资本金被称为实收资本。从性质上看,资本金是投资者创建企业所投入的资本,是原始启动资金;从功能上看,资本金是投资者用以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的资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资本金为限对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从法律地位来看,资本金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投资者只能按所投入的资本金而不是所投入的实际资本数额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已注册的资本金如果追加或减少,必须办理变更登记;从时效来看,除了企业清算、减资、转让回购股权等特殊情形外,投资者不得随意从企业收回资本金,企业可以无限期地占用投资者的出资。综上所述,我国公司法自颁布实施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在最新的版本中,新公司法对资本金的规定没有了最低要求,也就是说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执行最低注册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成立公司的门槛。并且,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在实际经营中,这种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洛阳最新工伤鉴定结果多久可以拿到?
      我国处于法制社会阶段,各社会主体都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在受伤时,也希望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企业单位拒不支付......


·有关侵占罪的司法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明目张胆的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的,侵占者心目当中对这一点肯定是心知肚明的,只不过在表面上仍然厚着脸皮始终都不承认,其实这种做法在遭到社会大多......


·一般的夫妻婚前财产如何抵押
      一般的夫妻婚前财产如何抵押到银行办理抵押,对于问题中讲的,是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如果男方有法律效应文书证明是私有财产,经女方证明,在抵押......


·企业并购的整合风险是什么?
      企业并购的整合风险是什么?一、企业并购的整合风险1、战略协同风险企业战略是企业根据对内外环境的各种制约因素、有利条件等方面的分析,从全局......


·侵犯我肖像权应该怎么办?
      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是受到民事法律规范的保护的,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可以先与对方通过协商的办法确定赔偿事宜,对于不能通过协商确定的,侵犯我......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


·租房纠纷起诉对方有什么影响吗
      租房纠纷起诉对方有什么影响吗?应当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主要为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签订租房合同之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


·重庆业主委员会职责包括哪些?
      现在大部分重庆的小区都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人数通常按照小区人口的一定比例确定,那些有责任心、有一定组织能力和闲暇时间的业主都可以申请成......


·第一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在他们之间如何来继承遗产的呢?关......


·滥伐林木罪犯罪类型是什么?
      森林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财富,是极其宝贵的资源,需要您来共同保护。滥伐林木罪,侵犯了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滥伐、盗伐林木,否......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婚姻纠纷是普遍的民事纠纷,在法院受理的婚姻纠纷案件中,有一种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当事人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法院受理后,首先会判断当事人的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