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去法院交抚养费怎么交?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小孩的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需要就孩子的抚养费对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的,对于协商无果的情形,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后,有些朋友会选择将敷衍给交由人民法院,那么去法院交抚养费怎么交?
  
  一、去法院交抚养费怎么交?
  
  抚养费可以送到法院的执行庭,再由法院转交当事人。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当事人需要将抚养费交由法院的执行庭,由其转交给当事人,当然,一般来说,抚养费都是直接交由夫妻的另一方的。在法院判决后,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可以选择一次性交付,也可以选择定期交付的方式,对于没有经济能力的,也可以用物折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十七岁是童工吗,如何处罚?
      您都知道小孩子是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我国法律也规定企业单位不得非法雇佣童工,这实际上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制度,首先童工是没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其......


·进行非法的集资诈骗扣除利息吗?
      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各种方法进行诈骗,谋取非法的钱财。诈骗是违法的行为,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处罚会根据诈骗的数额、情节来判定。在进行集资......


·是否可以签两个劳动合同
      是否可以签两个劳动合同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


·在中国抚养到多少岁
      在中国抚养到多少岁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


·强奸未遂犯罪定性特征是什么?
      强奸未遂犯罪定性特征是什么?一、强奸未遂犯罪定性特征是什么?强奸未遂犯罪定性特征是进行了违背妇女意愿的暴力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并没有完......


·刑法中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


·醉驾后驾照何时吊销
      醉驾后驾照何时吊销醉驾被发现后,交警部门应当立即吊销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


·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孩子如果还比较小的话,此时由于不具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因此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够顺利的长大成人。但父母抚养子女,不管是实际抚养......


·假想的防卫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假想的防卫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


·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主体结构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钢结构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和紧固件等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进场的原材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