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一、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对于诉讼来说,这是首要的关键一环,如果连管辖权都没有弄清,就有可能产生判决效力问题。婚姻案件属一般民事案件,其管辖依从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此主要是阐述原被告双方均系我国公民,且在国内有住所的情况。
(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经常性的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军人特殊情况: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户籍迁出后的情况: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当事人被监禁时:若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则一般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谈到的是地域管辖,但实际上因为有些婚姻案件牵涉到分割财产标的较大,超过了基层人民法院受案标准,因此会归属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划分标准依各地区有所不同,如北京地区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财产争议标的不超过五百万元的离婚诉讼案件,在此标的以上则归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应满足哪些条件
起诉离婚即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就级别管辖来看,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都是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而要是非特殊情况的话,则应该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当然,现实中离婚夫妻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一方在外地,甚至双方都在外地,那此时确定管辖法院就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遇到非法集资找什么部门投诉?
发生了意外我们第一时间都会报警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遇见了非法集资我们不仅束手无策有些时候甚至会落入陷阱继而被犯罪嫌疑人骗了钱财或者是房产,......
·刑诉法补充侦查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查明一些案件,往往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此,才能还原案件真相。这种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刑诉法补充侦查。那么,刑诉法补充侦查的具......
·抵押到期不过户的车什么意思?
抵押到期不过户的车什么意思?抵押到期没有办理相关的解押手续,这手是办理不了过户,还是属于别人的。抵押车是指这个车抵押给了某个人或单位,一般是......
·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是多少?
众所周知,房屋租赁也是要缴各种税的,那么其中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是多少,这也是房屋租赁需求的人应当了解的,现在我们就为您准备了以下相关资料......
·劳动合同笔迹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笔迹鉴定的费用是多少?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一、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分别指的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
·行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哪些?
一、行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哪些?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
·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
·唐山工伤认定到什么地方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意外,很多人都不知道遇到意外后的工伤认定在哪做,那么唐山工伤认定到什么地方呢?其实法律早有规定,在唐山当地的人力......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现在职工在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工作的时候,都会缴纳五险一金,在五个保险当中,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险叫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