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了适应时代进程和经济进步,需要不断的进行改制,从而是企业自身不会被时代淘汰。企业改制必须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一定的改制方案来进行。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也要遵循此要求。那么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一、办理步骤: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
  
  4、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决议或批准文件。
  
  5、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或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企业改制提交);
  
  8、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9、改制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0、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1、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
  
  12、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3、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14、改制同时申请变更住所的还应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15、改制同时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增加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6、《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非公司企业经过改制打破了原有的旧的经济体制,建立符合时代发展的新的现代经济体制。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严谨规范,非公司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必须执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的相关内容,更多问题可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酒后私闯民宅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一、酒后私闯民宅寻衅滋事怎么处罚?酒后私闯民宅寻衅滋事处以管制刑与拘役刑。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离婚协议签字后是否能反悔?
      夫妻协议离婚的要求必须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否则的话民政部门不会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这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


·国际贸易合同怎么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怎么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包装条款不能太笼统在一些合同中,包装条款仅写明“标准出口包装”,这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界定包装是否符......


·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
      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一、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


·在我国社保补缴时间限制吗?
      在我国社保补缴时间限制吗?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且社保是从1993年1月1日开始的,社......


·商丘人民法院关于商丘非法集资抓捕的处理意见有哪些?
      前几年轰动一时的商丘非法集资抓捕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实行非法集资抓捕也是河南商丘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尽可能减少受害者的损失而进行的......


·简易交付借贷需要签订合同吗?
      简易交付借贷需要签订合同吗?需要签订的;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


·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收养案件时应该注意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时,对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


·怎样才构成侵犯著作权?
      怎样才构成侵犯著作权?一、怎样才构成侵犯著作权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


·新婚姻法婚后过户的时间
      如今我国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都存在这一矛盾,有时夫妻双方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些矛盾就会极大地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在双方离婚时,用夫妻共同......


·全责交强险死亡赔偿有哪些
      当今社会交通工具越来越便利,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分有责和无责,在全责情况下的赔偿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