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发生了医疗事故的,那么就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医疗事故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对于医疗事故行为,只有在符合了一定标准之后,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之后才能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通常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医疗事故罪的相关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罪的相关法律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 [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要是一律将医疗事故行为统统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话,这样会造成很多冤假错案,毕竟有一些医疗事故其实并不是那么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标准,要是这种情况仍旧追究相关医护人员的刑事责任,显然是不公平的。关于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更多医疗事故罪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依据商标法侵权商品经营额如何计算
      一,依据商标法侵权商品经营额如何计算已销售侵权商品和暂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情况,但销售价是固定不变的,所以违法经营额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该解......


·现实中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了纠纷,而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是多不胜数,就出现了那种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为争夺财产而大打出手的情......


·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
      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夫妻离婚有个男孩会判给谁
      我们发现要是家里面的孩子尚未成年,而此时父母又涉及到离婚的话,那总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也是不会允许夫妻离婚的。那要是夫妻......


·个人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


·肇事逃逸和肇事的定罪是什么?
      一、肇事逃逸和肇事的定罪是什么?肇事逃逸和肇事的定罪是: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


·导致别人离婚是不是该赔偿
      导致别人离婚是不是该赔偿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劳动合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


·网贷不还诈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贷不还诈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网贷不还诈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


·劳动仲裁案件证据规则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案件证据规则是什么劳动仲裁案件的证据规则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


·法院离婚房产分割案例有哪些?
      离婚时原则上是做到公平公正,夫妻双方财产应该得到合理的分配。房子应当双方持有所有的所有权才有分割权利,但是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夫妻之间因为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