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交通肇事罪、涉嫌交通肇事罪肇事者应当怎么办
一、何为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只要是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都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2)、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交通肇事罪只能由过失的心理状态构成(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案件情况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由于交通肇事罪在实际生活中发案率很高,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有“过失之王”的“美誉”;(3)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涉嫌交通肇事罪肇事者应当怎么办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应当立即报警争取自首,同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受害人,有条件的要及时向律师咨询。1、及时报警,争取自首;2、肇事后千万不要逃逸,以免加重量刑或导致再犯它罪;3、杜绝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遗弃或者隐匿,以免转化为重罪。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也是需要经过严格认定才行的,并不是只要发生了交通肇事或者交通事故就一定可以对行为人定罪处罚。毕竟这是在追究刑事责任,后果还是很严重的,因此要是不幸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建议最好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看是否能争取宽大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二审要不要开庭 哪些情况不需要开庭
民事诉讼二审要不要开庭哪些情况不需要开庭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对于由一审程序审理的判决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也就是二审。对于......
·一、离婚财产分配收据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财产分配收据应该怎么写?(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需要被告到达现场进行庭审活动。是否是用公告送达的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
·检察院批捕之后就逮捕吗
一、检察院批捕之后就逮捕吗?是的,检察院批准逮捕作出决定后,基本都是马上执行的,最多不会超过24小时。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受法律的严格规定,检......
·管制与缓刑区别主要是什么
管制与缓刑区别主要是什么(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
·医疗期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医疗期待遇具体包括哪些关于医疗待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的待遇,第二种是医疗期届满后享受的待遇。第一种待遇是在医疗期内,......
·投标保证金比例如何规定的?
投标保证金比例如何规定的?为了保护招标人的利益,我国的招标法规定,投标人应缴纳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的保证金。也是为了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的管理法则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的管理法则是什么水运工程在发电、运输、农业灌溉等多方面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现在我国境内已经修建了多个在世界上都数一数二的水......
·玩忽职守罪的经济损失指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经济损失指什么?依照玩忽职守罪的定义,可以将玩忽职守罪的经济损失分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种。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
·一、离婚起诉能撤诉吗?
一、离婚起诉能撤诉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