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的依据是什么?
一、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二、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有没有强制力正是刑事传唤与行政传唤的一个本质区别。行政案件中没有太多的其他强制措施,但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有拘传、拘留等较多可供选用的强制措施,没有必要再赋予刑事传唤强制力。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决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74条,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时,公安机关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没有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时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绝签字表明拒绝到案,刑事传唤失败,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其他措施。此项发条对传唤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权司法机关都做出了限制性的规定,目的在于防止司法机关变相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对于那些掌握了实质性证据的情形,可以实施逮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可以反悔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可以反悔吗?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事故发生后,交警到现场勘查后,划分了责任,并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拿......
·聘用协议包括怎样的内容,具体该怎么来写
对于一些高科技的人才,公司一般都会花大价钱来聘用,同时还多担心对方干不长就离职。而此时在人才入职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也就是聘用协......
·微信朋友圈可以骂人吗?
微信朋友圈作为常见的交流平台,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应当适用网络侵权责任和侵害名誉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肯定有些人将朋友圈作为自己的日记本、私......
·就业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
·怀孕期间判刑算刑期吗?
怀孕期间判刑算刑期吗?怀孕期间判刑算刑期,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
·哪些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哪些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一、哪些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
·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应当解散一、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应当解散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关系的主体不包括哪些内容
您普遍都知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建立雇佣关系。我们通过调研得知,大多数人都知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的主体。但是也有......
·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一、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的详细内容有哪些?1、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