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前夫家抚养费也不给该如何起诉?

夫妻离婚后,导致整个家庭的破裂,总有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认为孩子是一个累赘,可孩子总要有人抚养,当孩子判决给母亲以后,虽然离婚了但是父亲也有相应的抚养责任,但是如果前夫家抚养费也不给该如何起诉呢,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
  一、前夫不给抚养费如何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二、抚养费依据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用孩子的名字起诉前夫,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前夫不负责任的行为,法院定会给出公平的判决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标代理公司抢注他人商标是否合法
      商标代理公司抢注他人商标是否合法代理机构抢注他人商标是不合法的,是要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的。依据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


·2023闯黄灯算违章吗
      闯黄灯算违章吗出行安全常常是人们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而遵守交通规则是必然的,人人都知道闯红灯是违章的,要受到交通规则的处罚,红灯停绿灯行是您......


·撤销父母监护权后还是父子关系吗
      撤销父母监护权后还是父子关系吗撤销监护权的父子依据是父子关系,关系是不会发生改变。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
      一、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抚养费是按照每月实际收入来计算,和是否有房贷无关,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要和对方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公证费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公证费规定是什么?1、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2、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受理后,法院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具体开......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较大 巨大 特别巨大如何界定?
      在当今社会您对于贪污受贿深恶痛绝,中央政府对于贪污的处置也是十分严厉的。随着新《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对贪污贿赂犯罪相关条文的修改与完善也......


·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好处?
      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好处有哪些发生后,是否申报工伤应考虑二个方面:一是保证工伤员工应得的各项工伤待遇,二是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否申报工伤应......


·我国对财产侵权利息赔偿吗?
      侵权作为侵害他人利益的一种犯罪案件,在现实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出现了。当然侵权的形式也越来越多的出现,例如知识产权、名誉权等等,今天我们就为你......


·国家如何对专利权进行保护?
      国家如何对专利权进行保护?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