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保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是怎么收费的?

保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是怎么收费的?
  
  现在很多中小企业的账期都比较长,手中上有一大堆应收账款。针对这种情况,保理业务应运而生。中小企业可以凭借应收账款向保理公司融资,这样就相当于提前拿到资金。而不管哪一种融资方式,都是要一定成本的。那么保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是怎么收费的?下面我们就给您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保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是怎么收费的?
  
  融资租赁保理是指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服务,并将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未到期应收租金转让给银行,银行在综合评价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担保措施以及符合承租人的各项条件后,为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融资金额根据对应融资租赁合同的应收租金总额确定,利率为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一次性支付保理费为融资金额0.15%,所涉及的承租人以分期付款形式,每月支付等额租金。
  
  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的特点是什么?
  
  1、承租企业通过“融物”达到“融资”,加快生产设备更新与升级,实现快速发展。
  
  2、承租企业可享受加速折旧计提抵税的优惠政策。
  
  3、盘活承租企业的固定资产,调节现金流。
  
  4、租赁公司可改善财务指标,优化财务结构。
  
  5、认可的融资租赁物种类多,范围广。
  
  6、贷款额度为应收租金扣除相关费用后的80%,最高可至90%;
  
  7、贷款期限可根据实际用款情况合理设计,最长可达3年,经总行同意后融资期限可适当放宽。
  
  三、办理融资租赁保理需要哪些资料?
  
  1、租赁公司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一般基础资料和业务申请书。
  
  2、承租企业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一般基础资料复印件。
  
  3、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的买卖合同、租赁物的、和应收租金所有权证明文件等。
  
  4、回购方的相关资料(如有)。
  
  四、融资租赁保理的好处是什么?
  
  1、承租人范围广:我行接受的应收租金,其承租人可以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学校,也可以是个人;
  
  2、融资期限较长:租赁保理融资期限可长达5年,大型项目可以适当放宽;
  
  3、产品丰富:可叙做无追索权型保理,可提供暗保理业务服务;
  
  4、还款方式灵活:可结合租赁业务实际设定配套的分期还款方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保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费包括两大块,利息和保理费。其中利率基本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执行。而保理费用则为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不等。这些就是中小企业通过保理公司融资的成本。尽管成本比银行贷款高,但是非常灵活,适合那些有大量应收账款的企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没有实缴注册资本有什么影响?
      没有实缴注册资本有什么影响?没有实缴注册资本的影响,规定是当公司债务不足以清偿的时候,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


·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什么?
      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什么?一、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什么?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10月时间,人家......


·经营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经营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一、经营贷款担保的方式个人经营贷款的担保方式包括: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抵押+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保证担保、自......


·诈骗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诈骗和非法集资都是违法行为,且都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权益在遭受损害之后,可以根据规定,请求得到司法救济,但是不少人......


·对于老人遗产女儿分多少?
      一、对于老人遗产女儿分多少?1.女儿是否可以分割遗产,要看父母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如无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来处理。作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的子女,无......


·交通事故逃逸至人伤需要负全责吗?
      交通事故逃逸至人伤需要负全责吗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


·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
      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在工作中,有时候我们所在的单位很有可能会遭遇公司改制,很多人就会担心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改......


·一、遗嘱公证公开才有法律效力吗?
      一、遗嘱公证公开才有法律效力吗?不是,遗嘱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公证也不需要公开遗嘱内容。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


·单位压一个月工资合法吗?
      单位压一个月工资合法吗?一、单位压一个月工资合法吗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压你的工资是为了限制你的离去(转投其他公......


·土地使用40年后国家收回的可能性有多大
      非住宅用地的续期问题:目前的相关法律条例尚不明确。土地使用40年后国家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


·一、法院判处离婚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一、法院判处离婚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1、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