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后强奸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一、绑架被害人后,再强奸的行为如何认定
1、从绑架罪和强奸罪的犯罪构成看,绑架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双重客体,强奸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
2、从客观方面看,绑架罪表现为以绑架人质为手段,强行勒索财物,以赎回人质的行为,而强奸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在犯罪主观方面,二者都必须具有主观故意,但二者最明显的差别是犯罪目的大不相同,绑架罪是以非法勒索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强奸是以奸淫为目的。
在绑架犯罪过程中,奸淫被绑架人的行为不同于绑架过程中的劫财行为的只有非法勒索占有他人财物一个犯罪目的,行为人追求的有二个犯罪目的,即一是勒索财物,另一是奸淫妇女。行为人的二种目的行为各自具有不同的犯罪构成,触犯不同的罪名,二罪也无法相互吸收。
因此,绑架过程中对女性被绑架人实施奸淫行为不应以一罪处罚,而应认定绑架罪和强奸罪进行数罪并罚。
二、绑架罪是如何处罚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适用本条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但如果实施强奸的行为,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因此,在绑架过程中,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死被害人的,不再单独定罪,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处罚。但是,如果绑架过程中强奸被害人,是要按照绑架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的。如果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中,车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中,车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一、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
·老人再婚离婚财产分配
老人再婚离婚财产分配再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再婚离婚后财产分配分为个人财产分配和共同财产分配。针对两种分配方式,有不同财产分配方法。本站我......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都受到法律的制约,如果违反法律,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而公民们也应为自己的民事行为......
·没有见证人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见证人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按实际情况,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没有见证人,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立的遗嘱需要见证人才具有法律效力......
·长期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怎么给
长期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怎么给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1、基于受益者的行为。基于受益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权益而......
·移送管辖后还能不能提管辖异议
移送管辖后还能不能提管辖异议移送管辖后,是不能提管辖权异议的,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申请重新认......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的含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
·离婚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离婚后还可以分财产吗可以的。离婚后还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