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

有的夫妻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对孩子的抚养费做出了约定。但之后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愿意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在校就读的。3、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孩子抚养费做出约定,而之后要是出现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获得了有利判决之后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此时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办过酒席没领证算结婚吗
      办过酒席没领证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


·交通事故走医保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走医保可以吗?交通事故走医保不可以,根据我国的现状,车祸住院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吗,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容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


·家庭暴力证据怎么认定
      【离婚调查取证】家庭暴力证据怎么认定●对当事人陈述要进行认真审查,不能说当事人的陈述就不是证据。●同事邻居的证言作为间接证据,对法官的判断是......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者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几年来由于劳动者的法律知识薄弱,很多雇佣单位利用霸王条款给予劳动者不公平的劳动待遇。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


·员工私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怎么处理?
      员工私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怎么处理?法律不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继承人能否放弃部分继承权
      能否放弃部分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


·一、法律上是否规定夫妻财产应该谁管?
      一、法律上是否规定夫妻财产应该谁管?没有规定夫妻财产由谁管理,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出了约定或是法院作出了判决,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如果可以,该如何变更抚养权?接下来,就......


·商标续展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商标续展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商标续展办理的时间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从古至今,女性的地位因为先天力量的弱势在社会不断演变中不断发展,由高到低,被压迫,被解放。因为弱势,拐卖、绑架妇女事件屡见不鲜,对此视而不见......


·70年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70年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