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院对网络诈骗多久审判?

法院对网络诈骗多久审判?21世纪是一个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人们通过网络能最快的了解到新的社会新闻。网络也给您带来了很多的便利。比如说网上购物,网上看电视,网上交友等等。这么发达的信息网络时代,就不得不防范一下网络“骗子”的存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诈骗。那我们来看看一般法院对网络诈骗多久审判?一、网络诈骗的类型1、假冒好友诈骗手法:骗子通过各种方法盗窃qq账号、邮箱账号后,向用户的好友、联系人发布信息,声称遇到紧急情况,请对方汇款到其指定账户。网络上又出现了一种以qq视频聊天为手段实施诈骗的新手段,嫌疑人在与网民视频聊天时录下其影像,然后盗取其qq密码,再用录下的影像冒充该网民向其qq群里的好友“借钱”。防范:遇到此类情况,头脑中务必多一根弦,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到本人,确认消息是否源自好友或联系人,避免上当。2、网络钓鱼诈骗手法:“网络钓鱼”是当前最为常见也较为隐蔽的网络诈骗形式。所谓“网络钓鱼”,是指犯罪分子通过使用“盗号木马”、“网络监听”以及伪造的假网站或网页等手法,盗取用户的银行账号、证券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个人资料,然后以转账盗款、网上购物或制作假卡等方式获取利益。主要可细分为以下两种方式:(1)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诈骗分子以垃圾邮件的形式大量发送欺诈性邮件,这些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或是以各种紧迫的理由要求收件人登录某网页提交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信用卡号等信息,继而盗窃用户资金。(2)建立假冒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犯罪分子建立起域名和网页内容都与真正网上银行系统、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极为相似的网站,引诱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通过真正的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系统或者伪造银行储蓄卡、证券交易卡盗窃资金。还有的利用合法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恶意代码,屏蔽住一些可以用来辨别网站真假的重要信息,以窃取用户信息。防范:遇到此类情况,首先不要在网上随意填写个人资料,开通网上业务前应前往正规银行索要资料,登录正确的网页办理业务,避免上当受骗。3、网络托儿某知名汽车专业论坛上,经常会出现这样一些帖子。先罗列一些市场上比较烂的汽车牌子,弄个嚼头譬如:2012十大烂车排行榜等等,逐个对名单里面的汽车进行批评,而且出口毫不留情,彷佛很为广大车迷着想,令看着心惊胆战。看到上面这样一个帖子,很多不明就里的人都容易上当。其实,帖子里面的大部分人都是“托”,先贬低一部分汽车牌子,引起读者同感,然后借机宣传自己的牌子。4、网银升级诈骗警方通报:目前全国最新型的电信诈骗犯罪,是利用“××银行e令行卡过期”、网银升级、信用卡升级、网银密码升级等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网上转账只需输入常规静态密码及e令(××银行网银客户持有的动态密码显示设备)的动态口令,无需usbkey(硬件数字证书载体)的特点,通过发送“××银行e令过期”等虚假短信息,诱骗受害人登录与××银行官方网址(www。×××。cn)相似的“钓鱼网站”,从而窃取受害人的登录账户和密码口令。一旦得手,犯罪分子迅速通过网上转账将受害人账户内的资金转走。二、法院对网络诈骗多久审判诈骗犯从被抓捕到接受法院审判过程,短则三四个月,长的有一年之久。按照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现在常见的网络诈骗类型比较多,我们需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但是如果不幸被网络诈骗,我们一定要积极报警处理,到法院诉讼,而法院对网络诈骗多久审判呢?因为网络诈骗属于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法,而且网络诈骗的证据无法完整的收集和判断,所以一般法院对网络诈骗都是三个月到一年的时间才可以审理结束,具体的审理时间根据具体的案件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法总则法人是具有什么能力的? 法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
      民法总则法人是具有什么能力的?法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和自然人相互区分。像日常生活中见到的企业就是最重要的一种法人类型,属于营利法人。在我......


·无期徒刑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期徒刑减刑是怎么规定的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是可以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原因?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原因有哪些?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原因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多少抚养费应由子女生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多少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包括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


·父母离婚孩子财产怎么进行分配?
      父母离婚孩子财产怎么进行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


·诉前财产保全不起诉怎么办?
      诉前财产保全不起诉怎么办?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


·行政拘留人员关押在哪里?
      行政拘留人员关押在哪里?一、行政拘留人员关押在哪里?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拘留所条例》第二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在现实生活有诸多盗窃行为,虽然大多时候盗窃金额不是特别巨大,但各种盗窃行为却给广大民众带来诸多困扰。盗窃罪是常见的一种侵害财产性犯罪,根据......


·破产清算债务处理中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务处理中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谈不好怎么办?
      夫妻离婚财产谈不好怎么办?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