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什么?
  
  建筑工程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就需要对工程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然后完成工程的验收报告,在对工程质量验收时,每一个分项工程都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料,按照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验收,可以防止工程质量验收的遗漏和重复验收。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其他资料
  
  1.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等等多个单位都需要出具竣工验收报告,除此之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的内容比较多,可以根据实际的工程情况和法律的规定准备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资料,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多部门多个资料的验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


·工业用地能贷款吗?如何贷款
      工业用地能贷款吗?如何贷款?使用土地进行抵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但是不是所有的土地的类型都是可以进行贷款的,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的。那么......


·民事诉讼法的反诉什么时候提出
      民事诉讼法的反诉什么时候提出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基于一些理由可以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反请求,这是我国民诉法赋予被告用来保......


·工程欠款单的追回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工程欠款单的追回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工程款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首先在签订施工......


·合同法中对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对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中对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1.如果你的某位朋友在银行贷款了,而你正好是担保人,你的朋友没有办法还清债务,这个时候法院或者是银行,就会要求你来帮助你的朋友偿还债务。2.不仅......


·在疫情期间房贷可以延期么?
      在疫情期间房贷可以延期么?符合条件就可以延期,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


·离婚后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吗
      离婚后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吗?一般不可以阻止对方探望孩子,《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


·股权转让后怎么改章程?
      股权转让后怎么改章程?股权转让后章程修改_________(“转让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法定地......


·股东股权确认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股权确认纠纷的规定是什么?股东股权确认纠纷的规定是关于股东和股东之间因为出资而产生的一些确认的问题,发生一定的争议,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