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如果婚内购买了房屋,这套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相较于其他财产来说较为特殊,如果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获得房产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这时候就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那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
  二、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销售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销售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销售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500万元以下2.5%501-2000万元2%2001-5000万元 1.5%5001-10000万元 1%10001万元以上 0.5%实行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销售价格总额的2.8%。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也可以由法院裁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可能会裁定每人负担一半,也可以裁定由败诉方承担这笔费用。离婚时,只有对房产进行评估后才能确切地知道房产的具体价格,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公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院罚金怎么减免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对犯罪分子,法官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作出罚金的处罚,但对于这个罚金实践中也是可以进行减免的。那究竟法院罚金怎么减免呢......


·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伪证罪,这个罪名通常来说都是用于案件中的证人的。证人就是整个案件的部分知情者,他们或许看到过案件的发生,或许听过当事人的谈话,总之证人证言对......


·意外险工作受伤可以赔偿吗
      可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


·合同期间要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一、合同期间要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共有财产分割的前提是怎样的?
      共有财产分割的前提是怎样的?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诉讼保全申请标的额5千万保全费是多少
      诉讼保全申请标的额5千万保全费是多少一、诉讼保全申请标的额5千万保全费是多少?诉讼保全申请标的额5千万保全费是5千元,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


·如何让保险索赔变得容易?
      如何让保险索赔变得容易?一、客户为什么会感到理赔难?1.人们对保险知识,尤其理赔基本知识了解甚少,投保后一旦出险,对如何索赔不知所措。2.客......


·北京二套房新政策?
      北京二套房新政策有哪些二套房最低首付调整四成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文,调整个人住房二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


·一、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无什么意思?
      一、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无什么意思?无财产分割的意思就是离婚的时候不涉及共有财产的分割,夫妻离婚时并不是必须分割财产的,只要双反有约定的是可以......


·海事海商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海事海商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发生纠纷时可以委托律师帮我们打官司或者进行其他寻求救济方式,但是通常情况下,律师代理的都是一些普通的......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交诉讼费吗?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交诉讼费吗?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交诉讼费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诉讼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