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我国不离婚分割财产吗

婚姻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是比较复杂的,即使在处理离婚的时候,也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简单,简单的去办理一张离婚证就可以。很多人的婚姻在处理的时候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有可能实际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但是在法律上婚姻关系还存续,那么这种情况下能否进行财产分割呢?我们将针对在我国不离婚分割财产吗这一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一、在我国不离婚分割财产吗?
  为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及夫妻共同财产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均不予支持。婚内赔偿虽对过错方有一定的制约功能,却不能根治婚内侵权的根源,且易激化夫妻矛盾,不利于婚姻的稳定与和谐。而且在保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均系共同财产的所有人,即便追究婚内侵权人的财产责任要求侵权方赔偿另一方,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权利义务也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其实质是出现债的混同,结果是债的消灭。因此,当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另一方可以并只能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主张赔偿责任。同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会侵犯另一方的夫妻共有财产权,被侵权人依法有权在离婚时或离婚后请求赔偿损失。
  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计算。当然,如果是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已经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出现以上情况,则应通过再审程序解决,如果涉及到得财产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没有处理,则应由当事人重新起诉。
  三、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两年的诉讼时效起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看出如果夫妻关系还存续的话,法院是不支持离婚财产分割的。但是,夫妻双方当中不得有一方故意转移财产,为以后的离婚官司做准备。这样做的话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其实我们提醒您,在婚姻问题上,如果有了什么问题,您可以进行沟通,实在没有办法解决的在进行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被判处缓刑期间多久家访一次
      被判处缓刑期间多久家访一次一、被判处缓刑期间多久家访一次?缓刑期间多久家访一次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刑事诉讼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庭审程序是怎样的?(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


·补充侦查时限一般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侦查完毕之后,需要及时的提交给人民检察院,然后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看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对于现在大多数经营建设工程的企业来说,他们会在进行建设项目合作的适合与合作者签订合同,而签完合同后会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如何认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如何认定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如何认定中国法律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


·房屋居间合同违约金该交吗
      房屋居间合同违约金该交吗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是否属于违约(一)居间合同解除后是否应对中介承担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中一般约定如由于一方违约......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


·遗产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我国在继承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继承主要会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遗产,遗产,从表面含义上来看也就是留下来的财产。在我们的实......


·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患者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双方往往很难自行协商解决,这时医疗纠纷调解是派上了用场。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


·著作财产权当中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财产权当中包括哪些权利作者的著作权主要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很显然,著作财产权中的权利当然就是财产性方面的权利,那么您知道著作财产......


·在我国抽血化验醉驾可以复检吗?
      在我国抽血化验醉驾可以复检吗?一般醉驾案件如果都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时间间隔已经比较长了,此时是否还有血样保存,复检是否还有效,是个问题。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