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办理离婚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今办什么事情都流行一个公证,有些情况下办理公证是生效要件,但更多的时候却是加强法律效力的。现实中,也有夫妻在离婚之后办理公证,那此时离婚公证应该怎么来办理呢?需要当事人提供哪些材料?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离婚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2)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该判决书已生效的裁定证明);(3)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后未再婚证明原件。(4)委托亲属代为办理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5)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6)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离婚公证只能根据离婚证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证明当事人在何年何月何日离婚,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现在是否再婚。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公证处对其未再婚的声明进行公证。(7)如果为解放前离婚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应当详列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离婚时间、离婚地点。
  二、离婚需要公证吗?
  办理离婚登记就解除婚姻关系了,离婚协议书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手续后协议书就生效了。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问题的,比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了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如果你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因此是否办理这个公证,各位可以结合自身情况作出选择。当然,即使不办理公证,在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其实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却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故意伤害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属于哪种犯罪类型一、故意伤害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


·个体户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无证经营,指企业或个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而自行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行为。从事无证经营的,一般都不具备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


·离婚申请离婚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有重婚、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的,受害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离婚过错方赔偿。那么,在实际生活......


·侵害死者人格利益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吗?
      侵害死者人格利益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吗?侵害死者的人格利益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自然人死亡后,其权利能力终止,在客观上无法享有人格权,赋予死者人格权......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进行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选择,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


·有期徒刑拘役并罚该怎么处理
      在犯有数罪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分别对每个罪名作出处罚,然后在进行并罚。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出现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法官判处罪犯有期......


·侵犯他人著作权需要负什么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需要负什么责任?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


·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
      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般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如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


·新刑诉酌定不起诉有哪些条件
      新刑诉酌定不起诉有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


·债权人怎样知道债务人没有钱
      债权人怎样知道债务人没有钱一、调查债务人财产的方式包括:1、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2、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3、对被执行人人身及住所进......


·企业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需要归还资金吗
      当然需要归还资金,企业套取国家项目资金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