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但公民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也可以以划拨的方式取得,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人都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那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2、已按《用地协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清土地款和出让金,并按国家规定缴清了契税。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提交的材料
  
  1、立项批复(原件);
  
  2、定点通知书(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用地协议(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批复(原件);
  
  6、经规划部门核定的红线图(原件);
  
  7、市勘测院拨地交接单及成果表(原件);
  
  8、经规划部门审核的总平面图(原件);
  
  9、申请办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1、质检合格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2、规划管理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3、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14、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5、土地款、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的付款凭证(复印件);
  
  16、因特殊原因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
  
  1、以上1~9项材料可以由我局用地处移交;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可以不用提交第10~12项材料;
  
  3、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委托书有标准格式,用地单位可以领取填写
  
  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个人或单位要获得合法使用土地的权利,在满足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了。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个人身份信息等等,将这些申请材料提交给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会对申请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经确认审核后就可以发放土地使用证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丽江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办理?
      丽江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办理?一、什么是个人无抵押担保贷款?(一)个人无抵押贷款,又称个人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一般而言,选用正规个人......


·一、职工伤残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一、职工伤残退休待遇是怎样的?职工伤残退休待遇是:如果社保缴纳满十五年的,可以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


·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否合法?
      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否合法?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不合法的,因为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国家是事实婚姻是不予以承认的,既然没有合法的有效婚姻关系......


·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是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是认为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  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根据《最......


·付了定金签了购车合同可以不要吗?
      付了定金签了购车合同可以不要吗?一、付了定金签了购车合同可以不要吗签订购车合同交了定金后,购车人可以不履行合同,如果履行合同的,4S店可以......


·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否有补偿金?
      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否有补偿金?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如果员工与企业协商一致,在约定中包括了补偿金,此时员工离职是可以按双方约定拿到补偿......


·犯罪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一、一般遗嘱公证怎么办理?
      一、一般遗嘱公证怎么办理?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


·一、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签的合同怎么写
      代签的合同首先应该写明甲方和乙方双方当事人,下面是代签合同的范例甲方;乙方;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
      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1、如果多份遗嘱中没有公证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