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

在现代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有小孩的,会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是归女方抚养,则男方要按时支付一笔抚养费。而抚养权一旦确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变更。那么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1、可以协商后,签订监护权变更协议书,带协议书及双方身份证、户口与派出所联系。如果派出所需要公证的协议,就去公证一下。
  
  2、如果协商不成,需要到法院做变更监护权的诉讼。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确定小孩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讲到这里,您应该对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多少有了了解。一般来说,当抚养孩子一方患上严重疾病,或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双方可以签署一份变更协议书,然后进行公证。或者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法院就抚养权归属做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拆迁政策对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规定的?
      拆迁政策对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规定的?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评估,比如说,现在一个养殖场要拆迁......


·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
      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一、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1、版权转让后,原版权的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


·老婆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婆要离婚财产怎么分?一、老婆要离婚财产怎么分?老婆要离婚财产首先是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来进行分割,如是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


·在醉驾被写入刑法之后,醉驾的处罚力度也在不断加大。醉驾之后不
      在醉驾被写入刑法之后,醉驾的处罚力度也在不断加大。醉驾之后不仅要交警处罚,还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立案起诉,就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诉讼......


·劳动合同变更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变更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原《劳动合同书》做如下变更:...


·离婚房屋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离婚房屋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


·计件工资有加班怎么支付加班费?
      计件工资有加班怎么支付加班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


·法定继承财产怎么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
      法定继承财产怎么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实践中,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会这么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再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商标往往代表着一个企业以及商品的信誉好坏,而毫无疑问一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