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方出轨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

在男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那双方就是互负忠贞义务的,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有婚外情的行为,虽然这样的行为不违法,但却对夫妻感情影响很大。那实践中要是一方出轨也就是有婚外情的话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出轨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
  一般性的出轨行为不会影响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除非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产生了较多的财产交集,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损害,可能会考虑分割的方式及比例来平衡这种损害。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婚姻存续期间已转移财产是否应予分割
  婚姻法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从实际来看,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出轨的,虽说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很大,但此时也要另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确实存在出轨行为才行。不过因为出轨并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因此在离婚的时候无法要求作出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期跳槽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期跳槽违约金是多少?1、合同期内是可以辞职的,“不到三年不得辞职,否则扣押证件、缴纳违约金”之类的条款是无效的。这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


·法律援助代理地域区分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代理地域区分是怎样的?县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


·离婚后未按合同履行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后未按合同履行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


·餐饮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餐饮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一、餐饮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


·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一、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无婚姻登记起诉实际上是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的,毕竟双方当事人没有经过公证机关......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
      身体的健康是工作的本钱,除了日常的头疼脑热会影响我们的工作以外,有可能也会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或其他原因而受工伤,对于工伤而言,用人单位是需要......


·职工在试用期算不算工伤
      职工在试用期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第18条规定,......


·被收购的公司的钱应该怎么分
      收购了自然就是买下你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股权都是个人的,谁把自己的股权卖了就会得到相对的资金。不涉及到钱怎么分。谁卖股权谁得钱。依然会按照实缴......


·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退?
      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退?在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除了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之外,同时还要提供担保,此时就分为了提供担保人和交纳保证金两种方式。那要......


·误工费举证责任
      误工费举证责任误工费的相关举证由受害人提供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所以应当向法庭出示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证据:单位出具因为事......


·如何避免保险合同纠纷?
      如何避免保险合同纠纷?在当下,买保险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情了,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买保险的经历。其实买保险无外乎个人的实际需要,但是也存在着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