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遗弃物的界定是怎样的

遗弃物的界定是怎样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流浪猫、路边的树叶等等,它们与原来的拥有者失去了联系,变成我们所说的遗弃物,也就是无主物,那么遗弃物到底是什么呢?它的范围很广,法律上对此有一定的概念定义和应对措施,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遗弃物的界定和处理。实际上,目前《民法》也没有对遗弃物作出确切的规定,一般认为遗弃物就是原来的物权人放弃了对该物的所有权。遗弃物,在民法中的定义就相当于无主物。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一、对遗弃物的界定:
  
  1、抛弃物
  抛弃可以消灭所有权,使有主物成为无主物,此处所说的抛弃物是指被抛弃所有权的动产。抛弃行为,首先要有抛弃的意思表示,因此要求抛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除此之外,还要实施抛弃行为,即放弃对动产的占有。
  2、不属于禁止猎捕的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该规定不尽合理,因为依据民法原理,物权的客体应该是能够被特定人支配的物。野生动物在被捕获后,可以被特定人所支配,成为物权的客体,但在未被捕获,尚处于野生状态时,不被特定人所支配,应当属于无主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猎捕的野生动物,可以先占取得。
  3、其他可以先占取得的无主物
  例如河中的鹅卵石、海边的贝壳、掉落的树叶等。无主物的范围非常广,难以全部列举。在立法技术上,应采取排除法,即明确规定有主物的范围,除此之外均为无主物。位于他人动产或不动产上的无主物,非经该他人同意,不能先占取得,但依据当地习惯可以先占取得的除外
  4、关于野生植物
  野生植物未脱离土地之前,属于土地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应属于所有人或对土地有使用权的人。但根据我国很多地区的习惯,他人可以进入土地所有人或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取得一些野生植物的所有权。例如山脚下的居民到山上采集药材和野草等,对这种行为也应该认定为先占,否则从民法中找不到相应的概念来表达这种权利。但这种先占行为应当不对土地权利人的权利构成重大影响或损害,否则权利人有权制止。另外,属于法律保护的不得采集的野生植物不得先占取得。
  二、遗弃物的处理
  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对于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通俗意义上就是指被抛弃、没有主人的物品。一般我们遇到像流浪猫流浪狗那样的遗弃物时,有时可以取得其拥有权的,但还要以具体情况为准,另外位于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遗弃物,或是法律规定不得先占取得的无主物,是不能立刻取得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平度征地拆迁烧死农民一审判决结果
      平度征地拆迁烧死农民一审判决结果一、事件经过2014年3月初,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对村土地增值收益款分配不满,在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附......


·租房住能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财产分割方式、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金额等。有时候,一方生活困难,租房住的话,子女会归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抚养。......


·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
      遗产继承过程中公证是必不可少的,那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于这些问题都不是很明白。下面将针......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


·被迫辞职了能主张经济补偿吗?
      被迫辞职了能主张经济补偿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嫌疑人部分认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嫌疑人部分认罪可以判缓刑吗嫌疑人部分认罪缓刑也是可以判的,但是要符合缓刑条件。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了解认罪后果和全案证据的基础上......


·购买二手房时要审查什么事项
      购买二手房时要审查什么事项由于购买二手房要比购买新房复杂,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大多数是因为购买者在买房时为图省事、怕......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有加班工资吗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有加班工资吗?事业单位参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加班有加班费,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离婚协议约定精神补偿可以吗?
      离婚协议约定精神补偿可以吗?可以;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离婚损害赔偿又......


·一、在开车之前喝4两白酒算醉驾吗?
      一、在开车之前喝4两白酒算醉驾吗?在开车之前喝4两白酒不一定算醉驾,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有哪些区别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有哪些区别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本质区别在于发生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着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