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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无论在哪一时代,法律的存在都是要解决并且适合于当代人们的需求的。近年我国对民法总则当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对于行为人的刑事能力,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是比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民法总则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比较: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将限制行为能力年龄改为八岁的意义
  首先您知道,如今生活水平提高以后,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包括生理和心智等,都比较快,8岁多数人已经上小学两年,其对事物的认知度,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度等,都已经有了基本概念和标准。这时候,该给他们一定行为能力的权利了。当然,与权利对应,也该让他们为自己行为等承担一定责任了!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降低,为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降低提供了基础和参照!虽然民事与刑事行为能力不同,但两者又有共同的基础和依据,即行为人不能完全识别自己的行为以及行为后果。目前我国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关于未成年人的部分,指的是14周岁到16周岁的人群。而未成年人违法甚至犯罪的情况近年来多见,降低刑责年龄已经成为人们共同的呼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降低,虽然无关刑事,但却为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划分提供了参照甚至是依据!也就是说,不排除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也随之降低的可能。这明显是有利于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多发现象的!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为人做事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民事行为能力是权利,也是义务,让孩子早点拥有这个权利,并对应权利承担一定义务,这明显是必要的,也是好事一件。做出了介绍。我国民法总则当中,18周岁以上就为成年人,成年人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在一些刑事案件当中,如果行为人的年龄到了18周岁,那么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我国民法总则中对各个年龄段的人,所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都有着详细规定,您可以详细阅读一下以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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