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我国的土地是一直以来是所有制,新中国成立以来家家户户都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进而让生产效率大大提升,如今在使用的时候就要进行办理手续才能使用,特别是对于商品房,我国有着很严格的规定,那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抵押有效吗
  为切实保护土地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抵押行为,根据《民法典》、《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抵押当事人必须依法订立土地抵押登记合同,共同遵守。
  二、抵押登记合同格式
  抵押人(单位名称或姓名):债务人(单位名称或姓名):抵押权人(单位名称或姓名):1、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 地块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该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土地证号 。该抵押土地评估价值为 元,协议价值为 元。2、抵押权人经现场勘验和认真调查,已经查明该抵押土地权属清楚,座落、位置明确,四至界限分明,无限制该抵押土地权利情况,自愿接受上述土地为抵押物。抵押后,如果发生权属争议和限制权利等情况,抵押人、抵押权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登记机关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在登记的抵押期限内负保全义务。3、根据__ _ _年_ _月 _日签定的 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为 %,债务金额为 币,小写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元。抵押期限为 年_ __月__ _日至___ __年_ _月__ _日。4、抵押人将土地抵押给抵押权人期间,其土地使用权证由 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占管、使用。5、抵押人将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满前如需要转让或以其它形式处置已抵押土地时,应事先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或处置行为无效,如因抵押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抵押土地价值减少,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时,抵押人有义务重新提供或追加担保。依合同规定需要保险的,由抵押人向中国保险机构投保。如遇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1) 追加担保;(2) 重新签订抵押合同;6、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债务,到期不能还清债务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的,抵押权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土地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申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本合同有限期限至 ,抵押登记期满90日内既不办理变更登记,又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抵押登记机关将自行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8、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章并经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章并从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10、当事人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因此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个抵押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效,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保障,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收购公司流程多长时间
      收购一家公司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


·遗产照顾老人财产分割比例如何继承的?
      遗产照顾老人财产分割比例如何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


·关于非法集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主观臆断的去判定某个人就是某些犯罪行为的主要策划者是不成立的,没有证据肯定是不会被采纳的。因此非法集资当中的很多受害者也特别的关注关于非法集......


·月薪4800加班12点的工作时间是否合理
      月薪4800加班12点的工作时间是否合理一、月薪4800加班12点的工作时间是否合理?不合理,《新劳动法》对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的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


·存款利率上限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存款利率上限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央行宣布今后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标志着中国金融改革大提速,利率市场化完成......


·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途径
      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途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可能会产生一些劳动争议,就包括工资福利方面的、辞退解雇方面的等等,那么在遇到这......


·检察院批捕需要犯罪嫌疑人自己知道吗?
      一、检察院批捕需要犯罪嫌疑人自己知道吗?需要知道,嫌疑人是享有知情权的。1、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向嫌疑人宣布逮捕决......


·造成轻伤和解怎么谈价钱?
      造成轻伤和解怎么谈价钱?一、造成轻伤和解怎么谈价钱?应当根据实际损失以有医疗鉴定的结果来谈价钱,具体情况下可以对以下费用进行协商认定和赔偿......


·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有哪些?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企业早已不满足于国内发展,纷纷进行跨国并购。要想成功并购,我国企业务必全面分析企业跨国......


·离婚房产公证书样本内容是什么?
      婚姻是自由的,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商讨觉得确实不合适继续一起生活,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处理,特别是价值较高的房产上值得我们注......


·受害人为嫌疑人辩护是合法的吗?
      一、受害人为嫌疑人辩护是合法的吗?受害人为嫌疑人辩护是合法的,刑事公诉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来提起公诉的。受害人一般是不需要来请律师,进行辩护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