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几种情形

合同有订立的时候,自然也就有解除的时候,这点对于劳动合同而言也是不例外的。但由于劳动合同属于比较特殊的合同,因此在对这类合同进行解除的时候,自然法律中规定的具体情形也不太一样。那到底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取消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用人单位依法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两类:
  
  一类是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有四种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另一类是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天在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后,可以裁员。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经当事人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两种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这类情况下,同时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劳动者患重病或者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另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未按以上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必须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欠发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发给。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在以上第(三)、(四)、(五)类情况下,给予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应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
  
  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要想行使解除权,则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行,不然解除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至于法律中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解答疑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强制执行抚养权措施有哪些?
      强制执行抚养权措施有哪些?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


·诈骗罪的是怎么认定的?
      诈骗罪的是怎么认定的?一、诈骗罪的认定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


·安置房与商品房区别是什么?
      安置房与商品房区别是什么安置房、回迁房以及商品房,这是现如今比较常见的三类房产,其中三类房产都是有进行买卖的情况。当然,对于部分人而言,可能......


·相信车主们都知道饮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否则一旦被抓获,面临的
      相信车主们都知道饮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否则一旦被抓获,面临的不仅仅是扣分以及罚款,如果达到醉驾标准当事人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实践中有一些车主在......


·重婚非法同居法律责任有哪些
      重婚非法同居法律责任有哪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民事上应负的责任包括:(一)停止侵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


·彭水县学坝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彭水县学坝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彭水县学坝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土地补偿费,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中心城区每亩15000元(汉葭街道、绍......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写协议书?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写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


·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是怎样的
      诉讼案件从古至今,都是要讲究证据,没有证据,那一切都不不行的,只有拿得出证据才能打赢诉讼案件。证据又分人证和物证。所谓的物证就是作为证据的实......


·南岸区民政局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在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许多年轻夫妻会选择离婚来结束多年的感情。离婚有两种当时: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大部分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这种便利的方......


·仲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仲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需要保持公正性,故而司法机关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原则以及规定进行......


·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需要诈骗的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