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是怎样规定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是怎样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比如儿童、残疾或者精神有问题的人。这些人一般需要制定法定代理人行使民事行为。很多人不知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里有着哪些内容。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规定。
  一、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
  
  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注意: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5、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二、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时,如果该公民不是那种公认公知的精神病人时,就必须经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如果申请人已经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当由公民的近亲属作代理人,申请人不得作为代理人。近亲属之间相互推诿代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如果该公民的健康状况许可,指定谁作代理人,还应当询问公民本人的意见。综上所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包括未满八周岁的儿童、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其中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是怎样规定的?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只要工会同意就不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只要工会同意就不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会同意并不能认定是否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司法机关的判决才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行政诉讼法应驳回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应驳回起诉的情形是什么一、行政诉讼法应驳回起诉的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


·遇到淘宝网络诈骗怎么办?
      遇到淘宝网络诈骗怎么办?遇到淘宝网络诈骗,首先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刑事侦察部门、网络安全保卫部门接到报案后,会积极开展侦查工作。保留......


·非法集资的判定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民对类似于诈骗,非法集资等这些经济类犯罪案件的时候,首先应该学会判定,自己能够判定是属于违法犯罪的活动,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上当受骗的几......


·农村宅基地继承规定有哪些
      我国为了保证农村土地有秩序的管理,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继承规定这一类政策,以及在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也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关于宅基地的继承的......


·当事人肇事逃逸协商不好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肇事逃逸协商不好怎么处理当事人肇事逃逸协商不好的处理需要自己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司法程序的操作,需要依靠有关部门的力量来处置。造成交通......


·欠债不还在哪个法院起诉在线咨询 >一、到哪里起诉?
      欠债不还在哪个法院起诉一、到哪里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


·广东农村残疾赔偿金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广东农村残疾赔偿金标准具体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


·职务发明法律规定该作品的归属权是单位吗?
      一、职务发明法律规定该作品的归属权是单位吗?职务发明法律规定该作品的归属权是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


·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当企业遇到拆迁时,该企业可能会停产或者停业一段时间后在选择新的地区重新经营,但是,该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