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院减免罚金申请书是怎样的

法院在审理案件下达判决结果时,内容中有罚金这一规定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罚金,如果有不履行者就由法院强制执行,那如果实在是有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那么法院减免罚金申请书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法院减免罚金申请书是怎样的
  
  市法院:
  
  
  局在2013年1月对我公司经营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检查,在抽检中发现21瓶葡萄酒存在侵权行为,并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此事,实属我超市工作人员工作疏忽以及管理人员的疏漏。对此,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在贵局给出的整改建议的基础上逐条逐项的进行整改,对供应商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向是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在消费者心中也有良好口碑。通过此事,我公司已深刻认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并已认真整改。同时也恳切的向贵局提出减免行政处罚申请,希望贵局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我司的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处理,从轻处理。
  
  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月日
  
  二、罚金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对单处罚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三、罚金对象
  
  
  罚金的适用对象是您容易忽略的问题: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
  
  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主要对法院受理自身案件的过程以及理由作一个简单的描述,然后再描述自身经济的实际情况,请求法院批准减免罚金的请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是否批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从刑拘到批捕需要多长时间?
      一、依法刑拘后多长时间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


·如何单方面起诉离婚 哪些情况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单方面起诉离婚也就是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此时起诉离婚的一方最终目的自然是想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在司法实务中......


·对法院裁定移送管辖依据不服要如何处理?
      对法院裁定移送管辖依据不服要如何处理如果不服法院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


·什么样的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
      什么样的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对于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才有资格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


·上市公司融资公告规定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公告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对外融资,包括银行贷款、股票增发和发行债券等。按照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必须......


·企业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企业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企业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种: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


·保洁公司劳动合同具体是什么?
      保洁公司劳动合同具体是什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


·残疾人信用卡还不上如何办
      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若是经发卡银行催要后,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能拘留吗?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能拘留吗?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能拘留,但是实际上这样的一种刑事拘留的话,它只是在整个调查过程当中所采取的一种具体的手段,并不......


·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
      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相信您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都有一定了解,可能没接触过,但也有所耳闻。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必须按照严......


·旅游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旅游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