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入户盗窃3万要判多久

我们都知道,盗窃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实施盗窃行为是要被判处刑罚的。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入户盗窃3万元,会被判处多久的刑罚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讲解,请阅读下文。
  
  一、入户盗窃3万要判多久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因此,入户盗窃3万,属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于具体判处多久还要根据犯罪分子所在地区的标准而定。
  
  二、盗窃罪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⑴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 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⑵盗窃金融机构的;
  
  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⑷累犯;
  
  ⑸导致被害人死亡、 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⑴犯罪集团的 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⑵盗窃金融机构的;
  
  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⑷累犯;
  
  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 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实施盗窃行为,盗窃的数额不同,处罚也是不一样的,盗窃的数额越大,处罚则会越重,但是盗窃罪最高处罚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的。如果你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


·机动车的交强险要怎么办
      机动车的交强险要怎么办理一、机动车的交强险要怎么办理每辆车都必投保交强险,对于新购买车辆的朋友来说,应该知道车辆交强险怎么办理。这其中牵涉......


·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
      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一、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四条轻伤以下的......


·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想通过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话,此时要先确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这关系到离婚案件是否会被受理的问题。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发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当中,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其实是很相似的,包括犯罪主体、一部分行为方式、主观心态等等,但《刑法》仍旧规定成......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C=Ct×C1×(Ih∑Ia,i)(∑Ia,i≤10%,i=1,......


·如果判缓刑会不会被羁押?
      如果判缓刑会不会被羁押?要看缓刑期间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


·拆迁维权专业律师怎么选择?
      拆迁维权专业律师怎么选择?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在拆迁建设,拆迁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多,拆迁纠纷每个地方都有发生,有时候平民百姓遇到强制拆迁时......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规定如何处罚现实中,有的人不仅自己吸毒,甚至还呼朋唤友的到自己家里面吸毒,而周围的邻居可以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举报,一旦达到......


·招投标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
      招投标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招投标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


·在外地工作受工伤怎么办理
      在外地工作受工伤怎么办理一、在外地工作受工伤怎么办理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赔偿。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工资、伙食补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