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贪污罪未遂如何判定

贪污犯罪也是分为了中止、未遂与既遂的,在不同的犯罪形态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但在此之前需要先对犯罪形态做出判定,那么您知道贪污罪未遂该如何判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贪污罪未遂如何判定
  
  所谓贪污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一)其特征是: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正确认定贪污罪未遂时,除掌握其特点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认定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的标准,是看公共(国有)财物是否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占有或者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取得。也就是说,行为人是否实现了其贪污犯罪的故意内容或达到了其主观上的预期希望或形成了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的相互一致。
  
  2、对于一般的贪污未遂行为,如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具备其他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一般不以贪污罪论。
  
  3、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
  
  (1)贪污数额巨大;
  
  (2)为首组织策划共同贪污的;
  
  (3)毁灭罪证逃避侦查的;
  
  (4)为掩盖贪污罪行,而嫁祸于人的;
  
  (5)企图贪污特定款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证据证实其犯罪而拒不供认的;
  
  (7)打击报复报案人或举报人的;
  
  (8)其他贪污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贪污罪的既遂如何判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 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实践中,要正确区分贪污罪中止、未遂以及既遂形态,这样才能更好的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如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具备其他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一般不以贪污罪论。所以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建议及时的咨询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发明人
      发明人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发明人或......


·一模一样仿制别人产品违法吗
      仿制他人的产品,如果他人的产品是注册商标或有专利的产品,就涉嫌假冒商标或商标侵权,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


·夫妻起诉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在离婚诉讼中,争议的焦点无非三个:离婚与否、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关系着子女长远的发展,所以法庭在确定子女抚养权的......


·医疗损害分类及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分类及归责原则是什么?一、医疗损害分类及归责原则1、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


·财产继承女婿有关系吗?
      财产继承女婿有关系吗?女婿不是法定继承顺序所列的人,所以是无法按法定继承要求继承遗产,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


·商标网无效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网无效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无效的商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注册的;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


·如何认定外派人员的工伤
      现在中小型企业越来越多,在拓展业务时都倾向于采取员工上门拜访的操作模式,很多企业都派员工出差或者长期驻外。在员工外出办事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


·为什么民事诉讼法要有简易程序
      审理前的准备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


·借款人不按期还款该怎么办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出借人应该怎么办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


·一、疫情房租怎么算?
      一、疫情房租怎么算?可协商减免租金或解约,部分地区因政策管制导致无法开业,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条款免除或减轻承租方的租金等,如果非政策管制地区,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